郴江镇渔场村一组在分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存在严重不合理现象。计划外生育的孩子有分配,遵守计划生育的家庭就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这不是鼓励我们得再生,多生吧吗?这事向镇里反映,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们这些守法村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理权利?
我是农村户口,去年我们队上的土地被占了,队上有一笔补偿款,2008年12月分配了其中的一部分,我和妈妈都是农村户口,但我妈妈却因为后来进了工厂上班,所以就没有了分配的资格,这是合理的吗? 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 第二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
律师: 您好,我是宛城区的一名村民。我家就我一个女儿,前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的规定,我们享有独生子女父母在分取责任田时每人两份的优惠。 今年,国家征用我村的部分土地,但是在领取土地补偿时,村长说我们不能按照责任田的分法来领取补偿金。只允许我们领取一份的70%,并且说
我村独生子女户要求按文件多分两份责任田,群众问如果多分土地被国家征用,补赏款是否可以给独生子女户?其父母一方亡故是否也该给两份责任田?其子女已超14岁是否还可享受?(我村是城中村,土地经常被征,补赏较高)
农村旧村改造时,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42条,独生子女证在分配村综合大楼等集体利益时享受二人是否合法。如果村里只分配给独生子女证享受1人或1.2人,是否侵害了独生子女家庭利益。 如侵害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利益该如何维权。
我爷爷今年88岁了,只育有我妈妈一个子女。可以享受国家哪些优待政策?至今为止,只有从去年开始每月给予几度电的优待。 每月几度电的补给当地政府说是低保。不知道与独生子女有没有关系。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
我是湖南株洲人,我家三口人都是农村户口,现在住房将被征收,我儿子才1岁多,已办理独生子女证书,请问政府有没有关于对独生子女拆迁补助的政策。
我婆婆是1979年实行绝育手术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许可证的,现年已55岁,那么请问在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中是否能凭证享有多分一人的份额
父母系国家工作人员,儿子为农村独生子且领证,是否可以享受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