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农村独生子女证政策问题

农村独生子女证政策问题 农村旧村改造时,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42条,独生子女证在分配村综合大楼等集体利益时享受二人是否合法。如果村里只分配给独生子女证享受1人或1.2人,是否侵害了独生子女家庭利益。 如侵害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利益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ud354(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0-09-07 11:5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