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五口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中目前我是户主。自94年分地以来,开始有的我的地。当时分地时,都知道我父亲做生意,没有时间种地,原村长也就没有实际分给我地,只是各项补助费用开始有我的一份.2011年1月,新村长说,村委会登记簿上没有我的名字。说,没有我的地。以后各项费用补助给我撤销。将近20年一直有地,一下子说
以其他形式承包的农村土地转让需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需要缴纳什么税?2.转让的前提是什么啊?3.本人的土地在东北,土地用于养鱼的鱼塘约70亩,大堤上有几千棵白杨树,还有一栋有证的自家住房,以及其他两栋库房。土地转让费怎么估算?还有这上边的房子和树木怎么估价啊?4.另外土地转让是一个合同吧?上边的房子和树是不
我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期限20年,每年每亩地300元,已经履行了8年,用于种果树,我作为承包人一直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交纳租金。现村委会以镇政府开会要求所有以前签订承包合同的租金均涨1000元,并要求马上签订合同,否则就收回土地,废除原合同。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该怎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因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经法院判决执行判给我,村霸伺机报复,村霸去年把我耕种多年的庄稼铲除,经派出所处理与他达成:他永不再干扰我耕种土地的权利的和平协议,今年恶霸又把我的庄稼铲除并种上棉花,找村大队解决村大队怕惹麻烦不敢管,后又找乡政府解决乡政府几天不予理睬,后来说村大队不能解决乡政府也解决不了的敷衍态
申请人:王坤、王少军 被申请人:张少华 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张少华、王少军、王坤为兄弟三人。一轮土地发包时,张少华分到5口人承包地,1983年张少华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土地交给王少军、王坤耕种,多年来无异。2008年县政务新区占地补偿被张少华领取,三方遂发生纠纷,2009年4月20日申请人王少军、王坤
你好。我们村的山地承包给一个搞园林绿化的开发商老板,当时合同上说的是承包给他用做园林绿化,承包期限是30年。可他把我们村山上的泥土不经过我们村里同意就私自一车车拉到其他地区去了。请问律师同志,我们既然只是把土地承包给他,他有权利把泥土拉走吗,他应该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 而不能改变山的原本的面貌 现在山挖的
我家有块地 承包给我们村书记的儿子 签了一份协议书 可是在协议书里有买断的字眼。现在我们听说他要再转承包给镇政府从中获取利润 我想问下这个协议书是否生效 这块地是耕地 如果镇政府在这块地上建厂房或者建养殖场 不知协议还是否生效 另外承包土地是按实际亩数还是村委登记亩数 以为我家的地是在边上我家又自己往外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