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海南海口的,现在我们这边大学城征用我们村里的农用地修路。征用到我们村里的土地大概有十几亩,这牵涉到我们村里集体的利益,但是现在那十几亩土地有个纠纷问题,具体情况我大概跟您说一下,我们村老一辈本来都在那片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所以应该说那片,就我知道的在几十年以前应该是属于我们村里的,但是就在十几年前。海口这边兴建了海文高速公路,高速从我们村土地中划过,也就是说现在我们村的土地大面积都在左侧,而右侧我们村的土地有一百多亩地被高速划过。从那以后村里那边的人可能因为麻烦所以也没怎么去那边务农,因为我们村隔壁就是一个农场,所以有农场的人就在那片土地上种植,(个别土地被农场人种植)因为那边人少去所以也没怎么管,(最主要的是那时候的人们没有什么土地价值观念),大学城兴建是在09-10年,10年的时候大学城有征用到我们那边一百多亩土地当中的80亩,也就是从征地起,那边土地就成了所谓的纠纷地,双方就是农场跟我们村集体,那时候征地因为双方谈不下,我们农村人也不懂什么法律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因为就我来说。我觉得那片土地应该是属于我们村的。一直都是。但因为那时候村里人无知,就被农场的人给了一些钱谭塞了。当然我们村得到的钱跟实际土地价值差距很大。因为那时候是地方政府给的钱所以那时候大家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现在大学城开始修周边的道路,也就是我现在说的原本属于我们村里的十几亩土地被征用。今天早上的时候施工方未经过我们同意就擅自在土地上开挖路基,被我们村的人拦了下来,因为土地是属于我们村集体所有,怎么可以不经过我们村集体同意就擅自开挖呢,施工车辆被我们村民阻止停工之后,政府那边的人来了。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职位就知道是政府官员是管理这次施工的,那人来了以后就破口大骂我们村集体,我印象深刻的有几点, 其一“这是国家重点项目谁都不能拦再捣乱就喊人把你们都逮了” 其二“我们已经跟农场说好了所以我们才开工的”其三“农场那边同意给你们村十到八万块”(二实际价值我们这边的土地是五万多一亩征地款) 其四“政府有权判决土地归属,你们在闹到时候政府判决土地你们到时候别喊”我们自然是不同意政府的表态。我上过大学刚回老家没多久,对于法律的意识我觉得我还是有一丁点的。 事情我大致说了一下希望您能看得明白。我的问题是:大学城是否国家重点项目?以上情况我们村里人去阻止开工是否合理?政府是否有权利喊人把我们村集体都抓了?(因为我觉得土地归属还没有明了这不是贸然开工吗); 上面其三谈到的,政府人员说他们已经个农场说好了,我想知道政府是否可以再不经过我们这一方的同意只经过农场方面的就可以施工? 而政府人员说的农场同意给我们村集体十到八万,这说法是否有根据?可以不经过我们村集体吗? 还有就是政府是否有权利判定土地归属? 我们改如何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利益? 还有就是那边原先那一百多亩土地还有几十亩那样是我们村民在种植,刚才听他们说以后征地到那边农场那边还会闹,我想问下判定土地归属改如何判定?那几十亩我们村从老一辈开始就一直在那种植务农,到时候我们又改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是不是说土地种植超过多少年就属于谁的那种说法? 感谢各位专家帮忙解答!因为对于法律术语我还是不懂,希望各位律师专家能帮我分析一下具体一点我好能看明白。再次感谢各位~
这题怎么不适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的复议机关是该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原则?
杨某在甲市乙县县城宾馆接受“援助”,被乙县公安局永华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杨某对永华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欲提出行政复议,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多选) A、乙县公安局 B、乙县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给的答案是BC,但是我觉得是AB啊!
开封市地方政府规定是否有权剥夺我合法国有土地使用的个人合法权益?
专业律师你好!95年前7月我在开封市西郊开发区购买了住宅用土地,97年5月在开发区政府部门办理审批下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于住宅建设。位置在开封市开发区市政府南面约300米,面积:273.03平米(四分地)。现在市政府要建博物馆,按开封市政府规定土地充公象征性的补偿500元/平米。(当地土地目前实值:200万~350万/亩。95年
2006年地方把粮田无条件征收修成路基,省国土资源厅下来调查当地政府又让老百姓在现有路基上种上农作物。2010年正式形成路基,我们可以得到补偿吗?
几年前的一块宅基地最近要盖房了,建到一半快竣工了当地县镇府不让施工,而且要让拆除,县镇府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是否能够继续使用此宅基地,如果拆除我能的到何等补偿 县长不让盖了,没有原因!通知要拆除,我该怎么办?
开发商以每亩52万元征地,共计100亩,但村委会以每亩6.4万给村民分配,是否合理?(注:此事没经村民同意,村委会私自买地)
我想问问有关人士在我们这气温本来就低 根本不适合建造蔬菜大棚,但政府部门没听取百姓意愿,强行建造蔬菜大棚,如有阻拦则以家庭工作成员以妨碍公务定罪,真的很无奈,眼看好端端的耕地就这么被毁掉了。 在其建造以前就在此地试点过 但效果不是很理想,农民要种地只是希望能在自己耕种的土地中收获。 我不知道这种事
我是孝感云梦县沙河的一个残疾人,因承包的土地,被乡政府强行霸占施工,投诉无门,他们以一个空壳莫须有的公司为名,强占了316国道沿线五十多亩耕地,每亩地只给补偿金1.7万元,因为我拒绝签字,地就被强行占用,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 在老家有个自留山现在因为要村上要征收来建个汽车站 因为赔偿问题僵持不下,现在村上说要强行挖山,我想请问下村上有权利强行挖山吗? 不好意思 急切等待回复
我承包的土地原本是茶叶队的,茶厂倒闭茶山抛荒之后村委会对抛荒的茶山改种果园,给我签订了三十年的合同并发放了林权证,市政府征用了我的承包地,把征地补偿费发给了茶叶队的村民,请问我有权得到土地补偿费吗?
60年代政府用集体土地建粮站,现粮站倒闭多年,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
60年代政府用集体土地建粮站(已查不到当时是否有补偿或其他协议),、粮站倒闭多年未用,现政府拍卖土地开发,原集体强烈抗议,认为土属原集体所有,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