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在老家农村新建一座房屋,为坐南朝北格局。四周均为农田,往北垂直约7米有一条宽3.2米的道路(我已出资修建为共有权利人)横跨这7米的农田为某人的田头。我想经其田头修筑一条宽1米~2米的道路(大约占用10~20平方面积)我多次与该人协商由置换田地或经济补偿的形式取得权利均未果。目前我只能在约二十公分宽的田埂上通行,极为不便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权利
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但是另有几户村民正在林地种植,签合同村民如何主张权利?
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为村委会,乙方为张某,将以下用材林树木卖给乙方,条款如下: (1)树带位置:村四屯房东,南距四屯房宅5米,西到松树地边,东至道边,北到地头; (2)树木及林地作价A.1000棵×20.00元=20000.00元;B.地作价:10000.00元; (3)自2008年8月17日,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村负责提供树带林权证
因为单位一直没说不给赔偿,中间不间断地付着医疗费,因此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期限,我想请教,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了我再如何主张权利,如果向法院起诉,用劳动仲裁出具过时效的裁定吗?是以工伤赔偿标准索赔呢,还是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索赔?恳请答复
我前妻于5月份起诉离婚,后因财产分割问题于5月底撤诉,7月份本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7月底法院调解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给我,在法院判决后我才知道,前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与6月底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出租给了人家,并签了5年的协议,拿走了第一年的房租。请问我前妻签的这份协议有效吗?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家宅基地动迁后,原房屋权利人已经与动迁部门签定了安置合同,安置人为:原权利人,两个引进的人,一个是只有户口的人.这些人写在一张合同纸的安置人名单上.并且,两套安置房也写在了这张合同纸上.但实际安置房尚在建造中,暂无实物.请问:原老房权利人现在还有无权利按自己意愿分配这两套安置房.如果大家都不肯让步,法院会如何判
我是一名于1990年参加工作的邮政正式职工,租住公房11年,每月租金50元,未参加过房改(单位不执行房改政策),现所租公房被房开商征收,单位在未与我们承租人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房开商。他们所签到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我们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2009年8月出售房屋时,因公房不交水电费,买家有些担心,恰好当时正准备搞水表出户,分户计量,因此约定待水表出户后,再给最后一千元,买家写下欠条:今欠***一千元,待装好水表后返还。现一年多过去了,水表出户没有实现,且咨询自来水公司后,说短期内无法水表出户。 请问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欠条时效性怎么认定。
投资参股协议 今有A以现金叁万元整作为股份投入XXX造型发艺(XXX路XXX商用房)。相关经营方面的有关事项由B全权负责,A为XXX提供税费、年审以及客户关系处理、发展等有关方面力所能及的帮助。相关利润分成、风险承担等事项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由B与A另行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相关人员各执一份。
2007年底,某单位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整体出售给某单位。2008年初,我与该单位职工签订协议,以该职工的身份报名购房,约定购房的一切费用由我负责,一切产权归我,该职工协助办理好一切手续。签订协议后支付了名额转让费1.5万。由于当时该建设地块是工业用地,直到2008年底才变更为商住用地,工程
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受害方,如何通过诉讼手段主张权利,各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的答复!!
2011年3月16日下午两时 ,当我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南三环路、丈八三路路口时,遭遇被陕A179G2右转弯撞击,致使我直接坠地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我的电动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我被家人送往高新医院,经门诊诊断,我多出软组织受伤,医生建议回家休息,休息时间随机。后经高新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
欠债方借钱逾期不还,经法院审理判其偿还债务,并查封其房产。现欠债方房屋拆迁,原告如何主张权利。如果拆迁方要房屋,原告如何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