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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受害方,如何通过诉讼手段主张权利,各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的答复!! 

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受害方,如何通过诉讼手段主张权利,各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的答复!!  2011年3月16日下午两时 ,当我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南三环路、丈八三路路口时,遭遇被陕A179G2右转弯撞击,致使我直接坠地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我的电动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我被家人送往高新医院,经门诊诊断,我多出软组织受伤,医生建议回家休息,休息时间随机。后经高新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我无事故责任(有交警队事故认定书)。我作为交通事故作为受害方,如何通过诉讼手段主张权利,各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Pg417(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3-24 10: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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