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由于抢劫案判刑12年,是09年10月份入狱的,他在这之前还有一次被拒留6个月的前科。在他坐牢期间,我对他及他的父母一如既往地对他,照顾家人。我是05年年底和他结婚的,有一个儿子,今年已经五岁了。他出事后,我就外出打工了,现在工作稳定了,我想儿子接到身边好好教育他。然而我把儿子接下来后,他们就把我当外人
我和前夫三年前离婚,房子归我。户口上的户主是他,到目前他的户口还没有迁走,这期间他多次向我借户口使用。我已经向他表示希望他尽快迁走,但是由于他刚买了房子且房产证没下来暂时没有办法迁走,他的公司又不同意迁入公司的集体户口。 想问2个问题: 1、这种情况下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迁走他的户口吗?比如说不能落在其他
因她男朋友用刀把人捅死 后她男朋友逃跑 她被抓 后他那朋友在西安自首 她因当时编造并隐瞒部分事实 同时将作案匕首 隐藏在家中 后来因为满十八 被取保候审 现在在看守所 过几天开庭 可以轻判吗 谢谢
男方外遇 女方与起诉离婚问题:1、谁先提出离婚影响财产分割么?2、房子是男方婚前自建,女方有权要求分割么?3、车是女方父母所买,但户头是男方,如何分割?4、家具、家电、存款如何分割?5、有过错方是否应该少分?少分多少比例?需要女方举证对方过错么?6、子女抚养一般会如何判?(子女仅9个月大)
鄙人在住址不变的情况下又收不到要交车年票的费用的通知,所以就有一段时间没有交那个年票费用,现在要补交费用还有交滞纳金,但是我觉得年票是一定要交的,可是滞纳金不是我个人的问题所导致的,所以有什么办法可以只交回年票费用而不用交滞纳金呢?请各位法律介的英才帮忙一下吧,谢谢各位!
我一友,受某贪官(仍在双规)案牵连,今年一月份被某市纪委以公安的名义刑拘达40天,在无奈的情况下,被迫承认无须有的“替贪官保存赃款”并如数上交了该纪委,之后,即办理了取保候审。出来后,朋友积极配合专案组取证并写信说明自己是冤枉的。不料,前几天又被突然带走。请问:1.在什么情况下会采取这种强制措施?2.是不
是这样,我去年和现在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写的工资是税后工资2800元整 但是今年上海7月调整公积金基数,导致我要交的公积金增加,公司并未旅行合同上的2800元,要从我现在工资内扣除,我想请问下这样合法吗? 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呢? 谢谢!
感谢您上次的回答。但有一情况我要说明,我妈自小被外公外婆送人,虽一直有来往,但没赡养外公外婆。舅舅和姨妈就这点说:我妈房产没得继承(因为他们几个子女都轮流赡养外公,外婆早已去世)。但到公证处公证,必须有我妈签字,且无继承权。我咨询公证处的办事员,他也说像这种情况我妈得不到房产,要我妈签字,只是证明有
商铺租赁合同中,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但合同中加有一条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书面申请租赁,经甲方同意后才能续租,请问这个条件受法律保护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