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包工头前几个月我给一家茶楼装修,工程已经完工两个多月了,可对方总以其他的理由推辞不给我们工钱,现在没办法了工人工钱和材料商一直都在逼我要钱。万般无奈下明天我只能和工人、材料商一起到他们的茶楼讨说法了。 明天我们去先是这样的:1、先和老板好好谈看给不给我们工钱,如果给我们就走人这是第一步了(我看没那么简单要不也不会磨那么久了)。2、在第一步不可行的情况下我们打当地的110叫他们出来管看他们管不管这事,如不管我们就拆了我们做的西走。3、和第二步性质差不多我就用论坛一位兄弟的原话: 我今天来找你也是天真的,现在看来我前面的努力你是不放在眼里的,那几万元钱对你来说也不多,你如果真的不愿给,我也没办法,但是对我而言那钱是我的血汗所得,我这人本来就穷,这几万多元值得我拼命了,我明人不说暗话,你家在哪我很清楚,你现在可以去派出所告我恐吓你.总之,你今天如果想一分钱不给的话,最近这段时间你最后呆在安全点的地方动也不要动,我虽然穷,但口袋里买把水果刀的钱还是有的...... 不知道我这么做算犯法吗?有哪位好心人给个建议或有律师朋友在的给个说法。谢谢!
销售不知道是否不正当竞争的商品,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一家香港注册的公司,该公司的注册商标如果与国内一家公司的注册商标相近似,该公司的产品是否是不正当竞争?(二)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是否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三)销售商在不知道该产品是否是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销售了该产品,是否
我在钱柜吧台上班,单位于2008年开始为沪籍员工增加特殊津贴600元/月,但是特殊工种(餐饮,内勤)部门没有加询问相关领导一直没有相应的答复,我现在已经辞职。是否可以问前单位索取2008-2011所有没有取得的600元特殊津贴哪?可以的话如何取得?谢谢!麻烦!
在4月13日11:30分左右,雁滩派出所民警将我以抽大烟之名在小西湖抓走,来到雁滩派出所公安人员用测试毒品的试剂测试完,他们说我一切正常就将我放了,我不明白的是在这之前我也没有接过什么电话,他们也没有我的照片,也没有调查过我,连我的住处他们也不知道,可他们只是说有人举报我抽大烟就把我给抓走了,我想咨询下,
我在国内(大陆),工作是帮一家国外博彩网站的一级代理工作。 工作内容是操作输入。 我可以远程去他们计算机服务器操作,或者国内打开网站后台操作。 我想知道是合法的么? 远程他们服务器和我从国内打开网址有区别么? 我不赌博,只是人家告诉我今天买进什么数字,我就输入提交.
以前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向我的朋友借了,当时跟她说是她借的(去借钱的时候她不在旁边),现在她要跟我分手,没写借条,不知道用手机录音是否合法!
我们是成都市龙泉驿区的,我们这儿于2009年4月拆迁,土地用于修区医院。到现在我们依然没有签订协议。原因如下:1、政府赔偿实行的是2004年的90号文件,我们认为其中的赔偿条款严重与现在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协调。比如过度费,每人每月80,而在当地租一套安置小区的清水房也要500一个月。2、在征地前,政府没有找任何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