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6日签订租房合同,2室1厅租金3000元/月,交付定金3000元,原来的租客合同到期是14号,那么我的合同开始日期是15号。由于另外2个房间中的一个房间房客已经搬走,房东说,可以让我先搬进那个房间,等另外一个房间的租客搬走后,15号正式开始起算,之前搬进去的不算房租,所以,在07月11号搬进去住,但是第二天一大早,房东一个老男人,一大早竟然私自拿钥匙开房门进来,当时我还穿着睡衣,在房间睡觉,吓的不轻,之后,跟另外一个房间的房客了解到,这个房东以前也这样,她们都很害怕,我一个单身女孩独自住这里,感到非常的害怕,于是,我便和房东说,我不住租了,请问,能否退还我的定金3000元
律师您好 恳请得到您的帮助.一年前我们租房57 平米。因为之前没人租过而且他家厨房较清楚,虽然没有什么设备但我们还是以1500元的价格租下。租房过程中他家灶面人工大理石面板出现裂痕慢慢裂开三条10工分的缝,影响了美观。我们以为是质量不好自然就会这样所以没引起太大的注意。还有灶台下的柜门因为搬家过程中磕到一些所以
我租房子,有一个月给房东钱的时候没有让她打收条(我们的合同是月付型的,以往一直打卡的,那个月房东回来了就直接给她了)。她现在反咬我一口,不过我前两天跟她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写了一句这样的话“乙方致2011年8月18日,即合同截止日期的房租已付清”。有了这句话,是不是就说明我到截止日期的房租已经全部付清了,不
租房纠纷,出了二房东,付了钱住押金要不回,房产中介不管,找谁解决?
我于2010年10月15日在通过一个房产公司租的房子,租金为付三押一的,租期为一年,应租住到2011年10月14日;在2011年7月10日时出租人让我付最后三个月房租,当时我没那么多钱,就与他商量了先付了二个月的,停几天再付一个月的,他收了钱就走人了。可就在7月12日时家里又来了一个人说他是该房子的主人,他同我前面的签约人有
本人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房子的线路搭建有问题,只有一间房子有单独的空调线路,但另一间没有单独的空调线,但配有空调,如果开空调就很容易跳闸,并在今天烧坏了保险,由于在租房时房东也没有告知这个情况。但是如果就算修好了保险没有改线路的话以后用空调也会跳闸烧坏保险,并且我们生活在重庆,没空调是不行的啊。我
我老爸在2010年7月和别人签订一份10年的租房合同,当时我没有在现场,我老爸于2011年6月去世,,?我不愿意去履行那份合同想变更合同的时间可以吗?法律上我有什么责任? 合同一方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由继承人承担,如果我不愿意继承该合同继续履行义务,能否直接向合同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呢
6月22号租了间房子,一押一租,7月22号电话里面和房东说了,老板还没发工资给我,公司也不景气 ,可能要到月底,我现在没钱,然后晚上9点多钟房东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说大概10点左右,然后我到家楼下了就给房东打了个电话说我到家了,然后我看见他们在我家门口等我,然后我打开房间们了他们就站在我家们口堵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向二房东租的,他和房主签订的合同规定最多不能超过12人,可是现在住了15人外加3条小狗。他不让我告诉别人这房子是他租出去的,让我和别人说是公司的寝室。他这样是否已经是违法租赁了?如果我想告他,该向什么机构反映,他会受到什么处罚?另外,我的朋友每星期有一两次晚饭是在我这房
本人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房子的线路搭建有问题,只有一间房子有单独的空调线路,但另一间没有单独的空调线,但配有空调,如果开空调就很容易跳闸,并在今天烧坏了保险,由于在租房时房东也没有告知这个情况。但是如果就算修好了保险没有改线路的话以后用空调也会跳闸烧坏保险,并且我们生活在重庆,没空调是不行的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