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 甲方:XX 乙方:XX 甲方将位于XXX一家店 以3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2010年五月一日起将XXX店转让给乙方,乙方与2010年五月一日前首付3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余款50万元人民币与2010年10月30日前付清。 二,甲方于2010年五月一日前将XXX店设备,设施交于乙方(付清单),由乙方负责经营,甲方不再经营。 1,2010年五月一日起,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 2,2010年五月一日之前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2010年五月一日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2010年11月1日前甲方未收到乙方余款50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XXXX店,不退还首付款300万元人民币,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4,乙方在半年内对设备,设施有权进行改造,但不得随意撤离。 5,甲方在经营方面当给予乙方指导和帮助。 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反悔,若甲方反悔自动退还乙方首付300万元,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返回,甲方不退还乙方300万元首付款,并赔偿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给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给有两份。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章:XX 日期XXXX 我是被告方,乙方,此协议只有双方签名,没有手印,在我经营的第二个月,陆续发生问题,第三个月初,消防部门直接对此场所封闭,理由是场所消防设置不全。 在我接受消防处理期间,发现,甲方之前的消防安全证书有两份,其中一份是伪造。 甲方在转让当初,说该场所并没有任何债务,在我经营第四个月,陆续有大量债务人到此店催款,在多方面对我进行欺骗,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补充: 甲方转让我时 协议上说明 设施交于乙方(付清单),但我迟迟没有收到此 清单。 我于2011年初,将此场所转让其他人。
请问我前妻签订的这份无具体签订日期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是否可以认定她的这份协议是在我们离婚后签订的?
我妻子于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5月底因财产分割问题撤诉,7月初本人提起上诉,7月底法院协议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决给我,离婚后我得知前妻已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私自租给他人,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私自签了5年的租赁协议,但协议上未注明协议签订时间,只是有我前妻向承租方收取的一年租金收条,收条上注明时间是6月30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乙方婚前购买房产属于乙方个人财产部分。但夫妻关系续存期间乙方自愿将房屋归属权更改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变更在甲乙双方名下,如果出现离婚情况,所有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之前已经有一份基础协
未婚男女协议分手,双方制的协议书有按手印和签名,请问是否有效
律师你好! 我姐姐跟姐夫未婚生了两个小孩,大女儿7岁,小女儿6岁.2008年因感情不合双方协议分手,双方也制定了协议书:说是小女儿跟男方,大女儿跟女方.因男方的能力强些.所以协议每月付300元抚养费给女方养大女儿,一直抚养到16岁.但到了2011年的1月男方写了一封信过来说不管了,也不抚养了.让女方一个人来抚养.我就是想问:
请问我公司保密协议以下条款是否有效??6,乙方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离职,调动和因私出国。8,乙方因各种原因提出离职,应该提前6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9,因乙方涉密岗位特殊和重要,并享受了公司给予的相应薪资补贴,自离职申请批准之日起,乙方必须在公司内部非涉密岗位进行脱密,脱密起不少于2年不超过3年,
请问公司赠与员工的股份,同时公司跟股东个人签订协议对股权约束几年后才有权行使相应股份在公司以外的正常权利和转让是否有效?
政府征地公告已经张贴出来了,要征用我们这里的耕地用为城市规划,随后有几伙人来我们这里租地,当时大家都不明白,只听信了他们的话,把被占地的土地以15年几千块钱的价格都租了给他们,现在马上征用了,国家的赔偿和他们当时说的根本不一样,现在农民傻眼了,请问律师他们这种欺骗老百姓的行为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方法来维权
我母亲1988年从军队退休,按政策应分配一套住房。但我母亲2000年去世,该住房2001年才分配下来,2003年入住。后由于种种原因,该住房一直未按政策出售给我们。 我有一兄、一妹,他们都有自己的住房,母亲去世前我一直与母亲同住。那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我哥曾跟我说过,由于母亲主要由我照顾,母亲去世后房子归我所有。但
协议 赵深安从李思友处购得罗长福原有旧房六间,旧房属赵深安所有,房屋占地及房屋当门约一分菜地 由赵深安长期租用,赵深安每年付地租金一百元,五年一付房子不拆罗长福不收回房子所在地,此协议 从2008年12月31日起,租金长期不变。 协议人;罗长福,赵深安 见证人;李思友 此协议是按了手印
协议 赵深安从李思友处购得罗长福原有旧房六间,旧房属赵深安所有,房屋占地及房屋当门约一分菜地 由赵深安长期租用,赵深安每年付地租金一百元,五年一付房子不拆罗长福不收回房子所在地,此协议 从2008年12月31日起,租金长期不变。 协议人;罗长福,赵深安 见证人;李思友 此协议是按了手印
转让协议 甲方:XX 乙方:XX 甲方将位于XXX一家店 以3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2010年五月一日起将XXX店转让给乙方,乙方与2010年五月一日前首付3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余款50万元人民币与2010年10月30日前付清。 二,甲方于2010年五月一日前将XXX店设备,设施交于乙方(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