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和村委会租赁一块空闲地其中包括一块有2颗杨树的土地,这2颗杨树是另一户的,该户持村委会86年所发的林木证说我所租赁的合同无效,该林木证我村每户都有,该证上面注明了四至范围和已有树木品种及数量,强调的是林木归其管理和所有,但砍伐需经村委会批准。我仔细看了自家的林木证,也没有具体的土地面积,只是个四至,请问我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旧:A房东 新:B房东 A问我是否想把铺面买下来,如果不买的话他就卖给别人,但卖之前要签放弃购买权,我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想要花那么多钱买断它。。A住东莞所以说次次上来都很麻烦让我们签完他就好转交给中介让中介去跑新的买家。。他让我们行个方便,所以我们就签了。之后铺面很快就转卖掉了。。A与B签了新的合同,今天新
我村的200亩土地 承包给3个村民承包 今年到期 但是其中有一个人的地里种植了冬枣 经过长期管理现在正是收获期 他不交回土地 请问您村委会该怎么办 村民强烈要求村支书带头分地 包括枣树
我姐有两室一厅房子租给别人,合同一年,压金1千以收,每月七百季度交,已住半年,因我姐孩子部队当兵五年,现身体不好在住院,部队安排11月底退武,孩子回来无房住现想收回房子,合同只写毁约方赔偿对方全部损失,没写怎么赔,我姐答应让他们在住1个月不收房租,别加三百元,对方不答应,要求赔1千,我姐不答,我姐该怎么
我和某家居市场管理公司签定了租赁合同,明年到期。后来发现该公司是将由从业主处租赁来的商场后分租给我们的,原来这家公司也在同一座大厦里经营,不过是楼上,现在他们把楼下也租了再分租出去。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是楼上,扩大营业面积后,他们没有进行工商变更。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非法,我们的合同是否无效?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租了一个房子。属于压一付三形式,我们住了半年,前段时间二房东说房东说房子不租了,我们就自己又找了个房子准备搬出去,现在刚交了3个月房租,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上面有两条说是,当我方退租需要把房子转租出去,否则二房东有权扣押押金和剩余房租,但是昨天我们和房东沟通,如果他和房东沟通可以继续出
我于2004年租赁村委厂房一处 有现房10间 厂院1000平米 合同期限40年 年租金12000元 逐年交付村委 按合同规定 : 1 村委允许我在厂院内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合同到期或有我造成合同终止 临时建筑归村委所有 如果因村委造成合同终止 由村委赔偿 如遇国家征用 规划 双方要无条件服从 村委的房屋赔偿归村委 我
我于2004年租赁村委厂房一处 有现房10间 厂院1000平米 合同期限40年 年租金12000元 逐年交付村委 按合同规定 : 1 村委允许我在厂院内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合同到期或有我造成合同终止 临时建筑归村委所有 如果因村委造成合同终止 由村委赔偿 如遇国家征用 规划 双方要无条件服从 村委的房屋赔偿归村委 我
本人承租商场档口,面积12平米,因消防检查不合格,商场要求用户做防火装修,费用自行负责, 因四面墙不可支撑,需要重新做个房盖要求(要用砖),我们无法承受相应费用,不知这费用是否由商场负责?如若不盖我们可否要求不再续签下年合同(已经缴纳了一半的资金可还没有签合同因为事先它们没有说装修的事),这样我们是否
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十几年前以村委会约定口头合同年年缴承包款。现任村委会不承认口头合同。通过诉讼收回承包地。现法院还没有判决,如农民败诉,法院会不会执法强拆农用耕地上农业生产设施,用于蔬菜生产的温室大棚以及田内生产的黄瓜、西红柿、葡萄、蜜桃、以及叶菜。当做逆产分文不给补偿。 村委会收地问题起因,因本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