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先前经执行局裁定了一部分,现小孩母亲病故,经法院裁决从其遗产中扣出应付的抚养费低于先前执行局裁定的抚养费,问小孩追索抚养费以原执行局裁定的金额还是后民庭判决的金额给付呢?
男女双方离婚后,协议(在民政部门合法办理的)由女方抚养两个小孩(男孩女孩各一),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RMB给女方抚养两小孩,男方按协议支付了1月的费用,可没到第2个月支付时间,女方就将两小孩带至给男方,并且声称养不活不管了,由男方负责,男方接纳了两小孩,并且不要女方付如何费用,女方也没支付任何费用给男方,
男女双方离婚后,协议(在民政部门合法办理的)由女方抚养两个小孩(男孩女孩各一),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RMB给女方抚养两小孩,男方按协议支付了1月的费用,可没到第2个月支付时间,女方就将两小孩带至给男方,并且声称养不活不管了,由男方负责,男方接纳了两小孩,并且不要女方付如何费用,女方也没支付任何费用给男方,
我和前夫离婚四年,小孩当时只有两岁,所以就随我生活,当时对方没有给我任何财产,只答应每月给180元生活费,并承担孩子所有教育费,但都没有兑现,现在孩子就要上小学,面临教育费和生活费没着落。请问我该怎么办
与前夫于2007年8月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孩子每个月的抚养费以及延期支付所产生的违约金。前夫至目前断续付了一年不到的抚养费,一直以经济紧张为由拖延支付。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请问以下问题:1.是不是只能就最近两年内期限的抚养费和违约金进行追讨?2.去何处起诉?是不是前夫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武汉洪山区)?
我与前夫09年4月离婚,我们协议离婚时约定:前夫按月支付女儿每月500元生活费,500元西安生活标准,350元生活费、100元教育费、50元医疗费计算!但前夫户籍在四川南充,我在陕西西安,而且我与前夫都不在户籍地工作,我在广东中山,他在广东顺德,离婚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
我与妻子离婚,我们离婚时约定:她按月支付女儿每月1000元生活费,离婚后我们偶尔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而起变相的降低孩子的生活费用,一直要求降低到300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名义向法院提交! 我想请问能否追要女儿看病费用和拖欠的生活费!谢谢!
我今年17岁 94年 1岁时父母离婚 判给母亲 . 6岁时母亲病逝就由我外婆抚养至今. 期间父亲没给过一次抚养费. 外婆今年年势已高 无力承担我的起居. 我能追讨抚养费么. 我这种案例.该如何起诉 如何提要求呢.
和孩子的父亲离婚已经4年了,4年里孩子父亲没有付过一份的抚养费,人也失踪了,他们的亲戚不愿意告知孩子的父亲在哪里,请问我如何追讨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人失踪了找不到,公告了但是还是找不到人,要谁来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呢?
子女抚养费先前经执行局裁定了一部分,现小孩母亲病故,经法院裁决从其遗产中扣出应付的抚养费高于先前执行局裁定的抚养费,问小孩追索抚养费以原执行局裁定的金额还是后民庭判决的金额给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