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小孩抚养费纠纷问题
小孩抚养费纠纷问题 男女双方离婚后,协议(在民政部门合法办理的)由女方抚养两个小孩(男孩女孩各一),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RMB给女方抚养两小孩,男方按协议支付了1月的费用,可没到第2个月支付时间,女方就将两小孩带至给男方,并且声称养不活不管了,由男方负责,男方接纳了两小孩,并且不要女方付如何费用,女方也没支付任何费用给男方,当男方抚养两小孩1个半月后,女方又强行带走两小孩,因这事导致男方精神上受到相当大伤害所以拒绝支付小孩抚养交给女方,并且同女方协商自己抚养两小孩,不用女方支付任何费用,可女方不同意。事隔1年后,女方拿着当时离婚协议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告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不给小孩抚养费,但是男方讲是女方首先违反离婚协议,给自己生活及精神上带来诸多不便所以拒绝支付小孩抚养费,经法院多次调解男女双方意见不能统一
男方意见:首先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强烈要求抚养两小孩, 并且永不要女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者男女双方各抚养一名小孩,彼此抚养自己抚养的小孩(由女方优先选择男孩或者女孩)
女方意见:坚持要男方支付小孩抚养费,并且把1年的补上,按离婚协议实施,自己抚养两小孩
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怎么判?男女双方意见不合,到底是哪方不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黑夜沉思(广东)
提问时间:2010-09-09 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