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只狗,狗把墙上弄了几个脚印,房东要我搬走,合同上没写不准养宠物,合同未到期
房东要我搬走,因为养了只狗,狗把墙上弄了几个脚印,合同上没写不准养狗,合同也没到期,狗是住了几天之后带进来的,合同上有条爱惜房屋,损坏照价赔偿,这能成为房东的依据吗?
合同到期,由于原因问题没有签续合同,但是照样交房租,突然房东要我搬走?
由于某种原因问题,没有再签续约合同,但是照样交房费,突然有一天,房子到该交下个月房费,我去交,房东不租给我了,因为他说要租给其他人,同样都要租,为什么他不租给我,现样是等价有偿,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义。
昨天房东打电话来说,现在租给我的房子要收回,他要重新装潢了,让我这几天搬走,还说在同一个小区他还有一间和我一模一样的房子,让我搬到那里去。 我是签了半年的合同,从今年的5月17日至11月16日,我已经住了快四个月了,第二期的房租也已经交过了,如果现在搬走,房租费,水电费该怎么算?还有我自己买了空调,现在又
我们签的是一年的合同,现在还有三个月才到期。合同写明任何一方违约都要赔偿一个月的违约金。现在房东要我们搬走,她说已经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们,而且合同履行了四分之三,所以只愿意赔四分之一的违约金。 按照法律讲,到底应该赔一个月房租还是像房东说的那样赔四分之一?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请问一下我承租了间店面。房东在合同到期的前6天。跟我说要加房费这一加不是少呀是一万多呀。是房费的百分之四十多呀。更是我前后左右整条街上没有过的高额加租费了。原本我的房费比别人左右隔壁就贵了很多。现在还要涨我实在受不了.一下子加那么多我不同意。房东就说那合同到期你给我搬走。这样的情况我有没有权益要求在做
我们三个人和房东签订的一年的租房合同 2010年3月到2011年2月 但是现在房东说这个房子不是她的,是她老公朋友的,别个现在要回来,所以我们就要把房子让出来,签订合同是并没有写明毁约什么的条款,请问我们这个要怎么解决呢,要是我们坚决不搬会怎么样? 合同上面没有约定关于房东让我们提前搬走的条约,这怎么解决??
我们经营的是一家小炒店,合同九月份到期,可是房东现在就要我们搬走,请问这样的话房东会不会赔偿一点吗
我们去年11月在徐汇区租了一套房子,两房一厅,面积65平方米,房租3100一个月,交2押1,当时是我们4个人租的,后来觉得费用太高,我们承受不了,正好又有3个朋友从外地过来,大家就住在一起,房租水电煤费每次都按时交,从不拖欠。 合同签的是一年,到2011年11月到期,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昨天老板来了,说我们人多了,要我
和房东签了五个月的租房合同,但因为后来养了只宠物狗之后,墙上被狗弄了几个脚印,房东发现后叫我搬走,合同上未写不准养宠物,有一条写的是爱惜房屋,正确使用室内外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内器具,设施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这一条款限制不限制到狗狗把墙弄脏的这事,使其成为终止合同的理由?现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