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和张美未结婚登记同居,生一女孩,因家庭小事俩人不断争吵,生下孩子六个月后,张美把正在吃乳的孩子丢弃在婆婆家去外地打工,2010年9月李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养孩子。张美;因孩子不够两周岁为理由也要求抚养孩子的权利。事实上说;如果孩子判给李全,有利益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把孩子判给张美,第一;张美已有一年多不见孩子,张美,母亲早已去世,父亲有病,弟弟上小,家庭生活条件不好,不利益孩子健康成长。现在应该如何判决
原告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已经电话通知了被告,但被告以在外地出差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为理由,拒不到庭,这事已经放了好长时间了,我很着急,我该怎么尽快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的女儿今年已经10岁半了,他愿意和我一起生活,从4年前我们离婚后,虽然孩子判给了被告,但孩子一直和我生活再一起,在此期间被告没想我支付
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当初离婚时,法院在财产分割上倾向于女方。女方有正式的工作,收入稳定。男方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由男方单位按月支付。女方从不让男方实施监护权。自离婚3年半,从未见过孩子。(不让见)。男方又再婚。现女方以孩子要入学(学前班)为由要求增加付费费。男方不愿支付,能否?
律师,您好,我现在正处在离婚的边缘,所以想咨询您几个问题。我与妻子是2000年结的婚,婚后生有一子,今年十岁了,感情基本还算可以,婚后一直与我父母同住。去年的时候一起借钱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我俩各自给亲戚借了一部分,再加上自己一点积蓄买的,房款还没交全,房子也还没有交付使用。 后来她可能是通过聊天认
如果双方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法院是怎么判的,依据什么? 现在小孩被带到女方家去了,刚满月就带去,到今天21天。我现在和父母一起在搞个小厂。之前夫妻双方感情还是可以的,9月17日女方父亲和姑姑来我家,20日晚上生了个男孩,第二天女方家人就提出要把小孩带回去养,当时我当是玩笑没理会,然而从这天开始就一直围绕着这个
我是2004年离婚,离婚 后1 岁男孩子法院判给女方。但她一直没来看过,也没一个电话,也没出过一分钱。一直是男方抚养至今。孩子户口也在女方,我多次到女方处找不到她和她的家人。我想要回孩子的户口对小孩方便点。请问,我怎样起诉,在找不到人的状况下
该房屋买时总价22万元,婚前由男方自己支付9万元手误,剩余13万元贷款有婚后共同支付,现在还剩贷款8万元未还,男方起诉离婚,并在诉讼期间把房子卖了,法院会如何判决,我该怎么办?
两年前前夫有外遇起诉我离婚,孩子由他抚养(当时我提交的收入证明没有他高,我是合同工),那时女儿3岁,离婚不久男方就再婚了,孩子一直有他父母带,现在他的婚姻又出现问题,并与现在的第三者带孩子出去玩,现在每次接孩子再送回时孩子都哭好久,不愿与我分开,为了孩子的成长,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现在我已经有与单位
双方都有固定工作(女方单位级别高一些),但双方都没固定房子,男方是独生子,其亲生母亲去世后,其父(已退休)又重新组织家庭,但不在一个城市。女方还有一个弟弟已成家有房,父母(农民)居住农村,如果女方坚持要孩子应说出哪些有利条件?法院会如何判决?
本人与男方未登记结婚,只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行结婚酒席,目前育有一男一女。由于两人性格不和,无法再维持关系,并且在这四年期间,男方在经济上和生活上,都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和责任。现在本人提出解除关系,对方不同意,双方无法调解。本人经济能力较低,月收入1700元,对方暂无经济收入。 目前男方身在国外,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