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为我们结婚买的二手楼房,一直没有过户,只是有字据已过户,但有契,现在男方执意要离婚,我能分到几成房产,另外他有外遇可我抓不着证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对我有利,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说走法律程序,怎样做才对我有利
我家当时拆迁时,拆迁办为了尽快让我家同意拆迁就同意我家用钱把我爷爷的35平米的安置房的另外一半买过来(那一半是我大伯的,当时我大伯已经同意拆迁,我家以为我大伯同意卖那一半,可事实是拆迁办骗了我们,人家根本就没同意,他们私自做的主,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我家买那一半的房子,我家才同意拆迁的)。但是当时并未给钱
律师:你好,我是2009年9月结婚,11年4月生一子,在自己带养两个月后,由于压力大,由我父母带养八个月,期间由他出每月出1300元抚养费,现有他父母带养。至今四个月,从去年十月份我回家,他找不同的借口与我分居中至今,无外遇证据,同时也以孩子小为借口不同意离婚。 他有房屋两套,一套为使用权房(在歌乐山上,购
我家现在的房子要动迁,承租人是大姐,我和其他五个姐姐还有爸妈也都有居住权(在房证上有名子),爸爸已过世。我想知道这房子动迁款如何分配?妈妈行动不变已有四年大家轮班照顾妈妈。
我父母有住房一套,母亲去年过世子女4人,现父要再婚(还未办结婚证)1.房产怎么分配。2.父办了结婚证房产怎么分配。3.父要将房产给现在的女人,子女又该怎么办。谢谢
父母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上写:农村房子归女儿所有。这样拆迁的时候,怎么分配呢?还有父亲的份么?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名字还是父亲。
当事人于一男子非婚同居二年,在此其间购买房屋一套(登记的名字是男方一个人的),首期及购买家居用品的费用均为男方出资,在之后的一年中,女方有帮助还贷,现因其他原因,男方提出分手,请问该房屋的产权女方有份吗
家里总共有五间屋,弟兄五个,三个大哥出去有了自己的房屋,父母说老店的房子留给老四和老五,父母也是和我们一起住的,现在父母去世,也没留遗嘱,但前院我们自己盖起来了,三个哥哥现在来争房产,要屋钱,我们可不可只给后屋,我们盖得前屋连地皮也不要给他们。
我爷爷民国时期离家躲避兵役,逃难时被其养父也就是祖爷爷收养,祖爷爷去世后其家中大院留下大片空地。解放后二爷爷的后代在空地上建了不少房子。我爸爸在爷爷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出钱雇人建了几间房子,二十年来都是我爸爸在打理出租给他人。2001我爸爸买下二爷爷的后代建的房子数间,但后来房契登记时将我爸爸建的与买来的连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但现在还有十万债务,现想向我家借取十万,打个欠条,之后房产证办理他的名字,他说再去公证处公证下,房权有我的一半,这样可以吗?有用吗?再者那十万元的借条,以后若是还不上,可以拿这个借条作为字据做为证据起诉吗?我需要分担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