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20年前是坑洼荒地不是耕地,因我家想在此搞养殖盖猪场,与村里有承包合同,2009年被电厂征用房子猪舍全拆,有补常款。但我们家在村里没有宅基地无住房,当时猪和人都没地方住,只好在拆除的废墟上住,多次找镇政府和电厂指挥部协商无果,后来电厂没占用猪场的地,我们是不是可以在此继续盖猪场和住房,现在承包合同还有13年呢,合同还在我手。如果在此盖猪场和住房合法吗?
我家房子被国道修路时占用了并给了补助,后房子又占不上了.村长和会计想将我家房子给他的亲戚住.我想问下现在这房子还属于我家的吗?
胡律师您好! 我是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沱源村11组的村民。我想请问您一下,我们队上2002年土地被征用,但现在却只使用了一小部分。其它没使用的土地还荒废在那。请问征用土地几年未使用,队上村民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谢谢!希望得到您的答复
2002年中旬,金堂县沱源社区11组占地65亩。当时组上根本没召开群众大会,直接叫去量土地。不管村民在没在场一样测量。 现在为止,65亩土地才修建了一小部分。全部修建了都不说了,这些村民都快吃不起饭了,几十亩土地还拿来空在那。这些当官的简直不把这些村民当人对待。 当时就只赔偿了安置费每亩3000元,青苗和附着物每
屯里划归我校的学农基地在建高速公路时被征用,本屯的群众要把赔偿款划归本屯集体,而学校学农基地的公正书里有这样的规定:学校使用的学农基地,只有使用和管理权,不得出卖或转让。若出卖或转让,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出卖或转让土地无效。 现在学校并没有出卖或转让土地,而是被国家征用,那赔偿款该归学校还是集体?
由于我家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我母亲由农民户转为非农·并得带了1万2的安置费.没有征用土地的人在我对竟闹不公平·没有得到安置费·就把我母亲和其他征用过土地的安置费各拿6千5来分配·这是否符合法律?而且剩余6千5还迟迟不拿·
修建高速公路已被征用的土地,这些土地是按照相应的规定赔偿给了农户,高速公路修建好后,有一部分已经被征用的土地闲置了,请问,这些已被征用而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使用权对谁?是属于高速公路集团吗?如果要使用这闲置的土地,可通过什么程序申请到使用权?
修建某条高速公路,征用了一些土地,这些土地按照相应的规定赔偿给了相应的农户,高速公路修建好后,已被征用的部分土地未被用来修建高速公路而闲置了,请问,这些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如果个人要使用这些闲置的土地,可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到?
责任制后农民各户都有承包档案,因耕地距离农户家较远(5--8华里)。生产组将地出租给其他农户耕作。1996年后农户无税解证据。请问该地的 经营权与使用权归谁所有?村民委员会还是生产组农民。生产组原定承包合同是否生效?
政府2004年征用集体的土地做建设用地,2006年前建商品房用去三分之二,其余部分搁置到2010年继续建设,请问继续建商品房是否需要重办征地手续?不办手续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