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了一个出租屋,出租人说其为房主委托出租人,并提供了该房子的买卖合同上面写明买房为其所说的房主,但我发现合同上还写有共有产权人,但该合同中只有其所说的房东签名而无共有产权人签名,另外其提供的委托出租公证书,也是其所述的房东一人签名委托,而无共有产权人签名,故不知此房屋买卖合同和公证书是否有效?
房产证过户时卖方夫妻中只有产权人去了,过户手续有效吗?(在这之前我们双方去公证了买卖房屋的合同),还有房产证过了户卖方还可以毁约吗?
甲开发商的楼租给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10年。乙公司花500万装修,3年后经济效益不佳,只支付了1年房租,甲方把乙方告上法庭,要求无条件收回房屋。 开发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家里打算买房,该房房产证还未办下来,故买卖协议上写着:待办理房屋产权公证后付清所有房款。而实际上没有房产证办不了产权公证,可中介执意要我们办理委托公证,说当时写的房屋产权公证就是委托公证,现马上到了公证期限了,我们能否以中介没有按协议执行而拒绝付款?如果起诉,能否胜诉?请各位律师指点!谢谢!
我与合伙人共同出资(各出50%)购买的房产。因为考虑过户费用很大,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过双方协商,草签协议大致内容如下:1.双方各自出资50%,购买某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号。2.房屋产权归属: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其产权各占50%。3.租金分配收益,双方各得50%。4.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由乙方负责保管。5.未尽事宜
情况是:87年前的楼房,产权是公婆的(户口是独立的),(包括农村土地的承包证)都是两老人的,公婆在外地还有两个儿子;宅基地333平方的产证是我父母的。 82年我父母结婚就跟公婆分户,房地分离可能这原因。现在的问题是拆迁只认宅基地,不认房屋的产权人,甚至都不要公婆签字。问过当地的一把手,确认两个本本都是有效的
感谢您的阅读! 父亲去世前在上海有栋房屋(约20平方) 并过户给了老大。现房屋已拆迁 老大来要求签一份协议:房屋共有产权人委托书。意为:母亲和3个子女全权委托老大来处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解释说签署这协议可分得遗产费(可能是产权费)约十来万。签署这份协议前 没给我们看过任何关于该房屋拆迁处置条例协议等.且该
二手房交易中的委托购买房屋协议中只有委托方的单方的违约赔偿责任算是平等有效的法律文件吗
二手房交易中,受托方在未当面告知委托方相关的违约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委托方签字只有委托方单方违约赔偿责任而无受托方的违约赔偿责任算是公平,平等诚实诚实信用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吗?
如题目,单方签名的房屋转让居间协议产生法律效力吗?甲方有权直接请乙方双倍返回定金吗?在居间协议中是没有这样的条款的!
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三方合同,卖方丈夫不在签约现场,合同上只有妻子签名(卖方妻儿与丈夫通过电话,征得丈夫同意,但电话没有录音),后面卖方丈夫反悔不卖,请问这样的三方合同有效吗?可以要求卖房继续履行合同吗?急盼热心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