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正常行驶在公交车站旁边的一米宽的非机动车道(事故路上没有人行横道,距离车站前后10米各有一个人行通道)PS:事发地点是距离车站0.7米处 我是靠右行驶的,一个撑雨伞的64岁老人起先是站着的,后来突然走过非机动车道 我的速度比较慢但是老太太看到我过来以后突然站住了(本来是可以走过去的) 在距离2-3米时, 我左转避让 、刹车结果撞到了老人右脚,老人失重倒地 屁股先着地。 交警过来抠了车,说去医院看了再去大队调节 医院看病拍了CT (左脚没有问题)她自己的右脚没事 屁股上有乌青 交警调节结果是让我赔300元 我觉的不合理 调解交警说不同意就扣车(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我就回来了 后来我咨询了杭州交警大队说可以找中队长 过去他们说中队长去西藏了 交警事故责任没有认定,说20个工作日内给结果 让我带上行驶证(电动车) 但是电动车公司要办公,我是做上门技术服务的,我该怎么尽快解决(这样的调解我是不同意 我拉那老太太起来 他不乐意还说我没拉她 帮她打伞挡太阳他都说我没做过 心里很不高兴 她还要误工费 精神损失营养费什么的) 去医院是我公司叫人送他去的也就100米 去交警队是他儿子送他去的)
我父亲在上班途中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被车撞倒,司机把父亲搬到车上朝另一个城市逃逸,后连车带人丢弃在A市一小区内,父亲死亡!司机逃跑,至今未抓获!后察实该车车主甲是某租赁公司的,将车租给乙,乙又借给丙,丙又借给肇事司机丁,并且丁没有驾照!请问相关人事,如果起诉的话是否应该将甲乙丙丁共同起诉?其中车主甲
人行道上被车撞,要求道歉被打致伤,法院裁定双方都有责任公平吗
牛年的年初四,在人行道行走被一辆帕萨特轿车撞到,车辆继续前行,原告敲车窗要求道歉,被告下车恶语相加,原告想打电话报警,被告抢夺电话并用棒球棍击打原告身体左侧导致原告多处瘀伤,左手拇指掌关节开放性脱位,原告是一28岁女性无还手之力只能想办法再报警,抢夺电话过程中拨通110,被告放下凶器逃跑。 派出所立案后
76岁的老母亲沿非机动车道边直走,在老人身后另一边一辆正行驶的电动车为了低头顾及车上的孩子,突然车头撞向另谊边的老人,老人当场头着地,当天去医院诊断为头部,肘部,腿部外伤,五天后不适要求复诊结果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出院后到交警队责任之分为对方七,我方三,对方不服,我方老人更不服认为对方应负全责,请求
9月1号上午8点多,我妈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北向南行驶,后面一辆摩托车向前超车擦了我妈的胳膊摔倒,送医院检查腰椎骨折,须住院,对方说家里穷没钱,请问责任如何划分?如何赔偿??
急!急!急! 大行货车在325国道向广州方向行驶撞上了正在转弯的自行车,一人死亡,死者是一名37岁的男人。 注:1.自行车与机动车同向行驶,机动车当时以50时速行驶在国道内则(超车道)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行车道上,当为晚上21点钟左右,此段国道中间只有双黄实线,没有中间分格物。相撞的原因是自行动车向左急
(时间是晚上八点左右 )我骑电动车刚过十字路口(走在斑马线时,对面的灯是绿色),刚过行人道上,就被一辆车撞上, (他们说我是逆行, 可是我刚过十字路口还没有来到急到那边 (开车人是在人行道上行驶,而且他还喝有酒, (在交警那里得知他酒精度在30以上,)他应负 大多责任,(我现在在医院,观察,也没有住院
在非机动车道上,我的电瓶车正常行使,对方一电瓶车逆行,避让不及撞到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一行人,行人右脚踝有点骨折,打了石膏,我想我将付什么责任?谢谢... 交警认定责任,我主责,行人和逆向付次责,赔付我7,行人和逆向3,这样合理吗?要不要上诉啊? 行人是我避让不及撞到的。
早上我父亲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正走着遇到前面停着一辆小轿车,于是他就打了左拐弯,这时候被迎面来的小轿车撞到 跌倒在地上,车子被撞坏 ,人被撞成脊椎骨折要做手术,得花2万块钱 ,对方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该怎样赔偿?
我父79岁,去年在人行道上行走时被车撞伤,大腿股骨颈断,当时由于考虑岁数大未做手术,现住院近半年,希望告知怎么赔偿及生活费、营养费等怎么要求补偿,标准具体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