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宅基地房屋,为我父母建筑,后父母将集体土地使用证名更名为我的名字,我现在不是这个村的农村村民,因工作缘故为城市居民,现在我将房屋卖给与我父母同一个村一个队的另一村民,他的住房是他父亲的名字并且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其父亲已经去世,他们另外无住房,请问我的房屋买卖我和他的房屋买卖有效吗?涉及到的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可以更名成他的名字吗?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啊,如果可以过户更名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如何办理,谢谢你们。
92年 我二伯伯为了批面积造房,把他的房(农村宅基地)卖给我爸,其实是假卖,我爸并没出钱,但是办了相关的手续了,昨天去档案馆调出来了所有手续,但03年的时候,二伯让一个亲戚代笔为他写了一张赎回这间卖给我爸的房,我爸签了字,但二伯没有去办过任何赎回去的手续, 现在碰到拆迁问题,村委显示房是我爸的,但我爸说二伯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而与农民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购房屋已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请问这款条例出自哪里
我们家是上海奉贤区某地的(农村户口),6年左右前 父母亲因为要供我读书,故卖了自家的房屋,买方是上海市中心的人(城市户口),当时个人签订了协议说:本方自愿将房屋转让卖方,放弃一切拆迁权利等等。当时也找了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了个公正。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想把以前的房子拿回来 还有办法么?当初签订的协议
城镇居民,于1991购买农村房屋,现要进行拆迁,原房主说是宅基地,要求法院判定原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是否会支持。在当时,我们买卖房屋时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同意,并在房地产管理所办理交易登记。购买人属于知青。
1992农业户口时,在本村批下宅基地,并盖的房,又于1998年出售给了同村村民,买卖合同中只签订了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信息,并未提及宅基地所属之事,1995年将户口迁出,2001年转成非农。 请问,现在我是否对此宅基地有所有权。 如果拆迁,能否得到拆迁补偿款
我于2000年卖了一栋5层半的房屋,对方拖欠6万尾款至今,多次讨要无果.房产证2007年已办对方名.我2009年9月起诉对方,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退还房屋.法庭于2010年8月做出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我不知道该咋办,恳请建议,谢谢.
我爸爸和叔叔共同继承了爷爷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我爸爸是城镇户口,故给叔叔若干赔偿,买了叔叔继承的那一半地,并以叔叔的名义重新翻建房屋,叔叔、姑姑及她们的家人均以签署协议同意新建房屋归我爸爸所有,请问这样的话,将来我爸爸可以卖掉这个房屋吗
你好! 我家是四川农村山区的,不通公路,只能人力运输,所以想在领镇的村子买地修房,只能将户口迁到该村才能买该村的地修房(村长说只能买地修房不能分地),但是拿不到房产证,请问以后土地有变动也不能分该村的地吗?那我这房子修在这里办不到房产证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