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人是劳动派遣单位副经理(本人)的亲戚,在08年1月受聘于该单位,职位:主管.(除财务以外,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的员工一切管理由他权权负责,其中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工人的劳动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保管,工人安全教育和监督等,)但该工人在其上班时间经常矿工,溜号.08年7月一名工人在作业时因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当场死亡.此事故给用人单位和劳动派遣单位都带来了严重损失,为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派遣单位立即整改,换人.劳动派遣单位于08年8月,将该工人从主管调换为一线工人.该工人不愿意,也因此未来上班.由于未做任何工作交接,劳动派遣单位暂扣了他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08年9月,该工人来办工作交接时,当时他并没有交出他本人的劳动合同,财务人员也没有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于是该工人找到我说他已经不做了,他本人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什么用了,出于是亲戚的关系,我也默认了他的说法.但此人在08年月日12月将我劳动派遣单位告上法庭,称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在本年4月法庭宣判我劳动派遣单位支付此人2.5万元,单位不服要求上诉.我也为这位不仗义的朋友受处分,而且还要求我权权负责此事.为此我也很窝火.由于一审中,我们以为他无理取闹,无太多的准备,后因证据不足败诉.出了此事我也觉得对不起单位,因此我想请您为我出出主意.谢谢您!
单位笑了,我哭了-----关于社会保险和劳动纠纷的问题--谁能帮助我?
我是98年进的单位,2003年才跟我买社保,现在签的合同是到2009年12月到。9月18日单位找我们谈话,现在单位因需要取消一部分岗位,我在里面,并且第2天就要我们签字。补偿方式--98年到2003年,每年591元。2003年到2008年每年1000元。(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1000。)然后多发4个月的工资。给我办2年的失业救济金(单位说我2
请懂劳动法的帮帮我,我是江苏盐城人,城市户口,96年12月当兵的,99年12月退伍的,退伍后就等分配工作,2000年8月份我被分到市里一个区建设局下属单位,然而不幸的是就在我接到单位通知前,我得肺结核在医院住院治疗,当时这病又不能工作,必须要修养,我也没办法,就没有去单位报道,得了这病在家一歇就是2年,2年里我从
我于2007年6月4日-2008年10月5日在一家公司工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任何保险。 10月离职之后公司以客户方没有支付为由一直拖欠工资,现在需要劳动仲裁。 请问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我应该怎样申请工资和保险补偿?赔偿的额度是多少? 例如工资4000
现在的情况如下: 进一家新开的公司快3个月了,当时上班半个月左右签了其公司自已制订的用工合同,合同内容注明了试用期两个月及试用月薪和转正月薪,虽然写明一式两份,但公司当时以各种理由只让我们填写了一份,所以我手上没有那份盖有公司公章的用工合同 公司人不多,4月底公司老总说因业务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说是给公司两
该工人是劳动派遣单位副经理(本人)的亲戚,在08年1月受聘于该单位,职位:主管.(除财务以外,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的员工一切管理由他权权负责,其中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工人的劳动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保管,工人安全教育和监督等,)但该工人在其上班时间经常矿工,溜号.08年7月一名工人在作业时因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当场死亡.此事
北京 我只想问一下 假如我去劳动仲裁去交证据 我不知道是否证据齐全了,仲裁的人也没有告诉我这些证据不够,所以当天说我证据不足而告终 我当天想申请把 证据 带全还要找个证人过来 但是他们说仲裁完了 你们交证据时 交的不全 晚了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不懂法律的市民 怎么才可以迅速 解决这个事情 (公司法人只说了几句
我是河北保定市某事业单位聘用职工,2007年8月参加工作,后单位与我签订了聘用合同(该合同不是劳动局印制的制式合同,内容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约定的内容,大概就1句话:“乙方原则上在甲方服务6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本次期限为2007年8月-2009年8月)。单位从2008年1月起(至今)开始从工资中扣除了基本社会保险个
我是河北保定市某事业单位聘用职工,2007年8月参加工作,后单位与我签订了聘用合同(该合同不是劳动局印制的制式合同,内容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约定的内容,大概就1句话:“乙方原则上在甲方服务6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本次期限为2007年8月-2009年8月)。单位从2008年1月起(至今)开始从工资中扣除了基本社会保险个
单位总部所在地北京,劳动者所在地深圳,劳动者与单位在深圳劳动仲裁进行劳动纠纷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满,请
单位总部所在地北京,劳动者所在地深圳,劳动者与单位在深圳劳动仲裁进行劳动纠纷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满,请问,单位的上诉法院可在北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