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无名字驾驶货车由肇庆市往广州市方向行驶,19时40分左右,当车行驶至G321线44Km+300M路口时,遇邓志蕊从路中花基缺口由左往右步行通过路口,无名字驾驶货车同邓志蕊身体.相撞,造成邓志蕊受伤经送..医院救无效死亡,无名氏车逃逸,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交通肇事后司机把钱给受害人,但受害人没要,司机把钱丢下后走了,算逃逸吗?伤者受伤严重,四天后死亡。死者家庭困难,老婆精神不好,儿子弱智,孙子今年 六周岁。死者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
交通肇事后司机把钱给受害人,但受害人没要,司机把钱丢下后走了,算逃逸吗?伤者受伤严重,四天后死亡。死者家庭困难,老婆精神不好,儿子弱智,孙子今年 六周岁。死者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 现在交警已经把肇事司机抓到了?根据法律就是不知道能赔多少钱?
律师您好!我有一台商务车放在租赁公司,于7月1日被人租出去,2日就肇事 车子侧翻,车上人也受伤住院了 租车人肇事后在交警队出逃了(在事发地交警中队证实是当时租车的那个人 且无证驾驶) 现在租赁公司也销声匿迹了 现在伤员只是一味的找我, (伤员是在一个地方作为乘客上的车,租车人拿我的车去拉客人)请问一下 我应该
若有人凌晨时刻驾小车回家后发现车轮染血,其不知道是否发生过事故,没有报警,而是后主动去交警中队,交警说车轮碾压到别人的腿(伤者由别人报警送医院治疗)。其坚持不清楚回家途中有发生过事故,都是回到家车轮染血才有所怀疑,再去找交警的。 这个情况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我开车在红绿灯路口把同向骑直行车的人挂到,我下车把他扶坐起来,询问他伤的怎样并对他说要带他去医院检查,因为当时在红绿灯路口,我就先把车开到了300米外的一个停车场,请问我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吗? 我开车在红绿灯路口把同向骑直行车的人挂跌倒,我下车把他扶坐起来,询问他伤的怎样并对他说要带他去医院检查,因为当
我驾驶摩托车经过一辆停靠在路旁的小汽车时,小汽车车主打开驾驶门,并站在门旁,我的摩托车撞在驾驶门上,应声倒下,而车主看了我一眼后扬长而去。我的右脚脚掌面被划破动脉血管流了200多毫升血,缝了六针。案发时,我记住车牌号码并报了案。事后对方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车走的。请问:责任谁来承担,是不是属于肇事逃
小车撞人后看到是自己犯了错被撞的人当时只是轻伤,被撞的人当时起来拦下了小车的车主,车主看事情不妙,踩起油门就跑,又把当事人撞成重伤,请问律师怎么判刑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