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借款人署名与借款人本人的真实姓名不符),这张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上的借款人署名与借款人本人的真实姓名不符(如:张小东-借条上借款人的署名,其真实姓名叫:张大东,只是相差一个字),这张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欠条如下 证明 收款人(本人)工程机械费~往返托运费~共计10W元未付~ XXX(打条人姓名) XXXX年xx月x日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悬赏分:15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2 小时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欠条如下 证明 收款人(本人)工程机械费~往返托运费~共计10W元未付~ XXX(打条人姓名) XXXX年xx月x日
本人于1995年起与国有工厂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每年续签。因在外地务工不便回市,2000年未回厂交纳停薪留职费,2001年回厂却得到一张“关于对XXX作出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原来工厂改制,对所有停薪留职人员进行了报纸公告,15日内未回厂办理手续,即作自动离职处理。虽然当时心里纳闷工厂为何不通知我的家属或邮寄家庭地
本人于1995年起与国有工厂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每年续签。因在外地务工不便回市,2000年未回厂交纳停薪留职费,2001年回厂却得到一张“关于对XXX作出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原来工厂改制,对所有停薪留职人员进行了报纸公告,15日内未回厂办理手续,即作自动离职处理。虽然当时心里纳闷工厂为何不通知我的家属或邮寄家庭地
我们公司有一个托管中心的部门,工龄或年龄达到一定要求就可以签协议,进入该部门。工作时间是协议里面的一项内容, 有一个人的工作时间时写错了,协议上面写的是81年3月,但是实际他的工作时间应该为81年12月,这就涉及到公司何时调整工资的问题, 请问:协议上面的工作时间写错了,是否有效?!当事人不同意修
我是烟台一家公司的财务,但是公司总部是在威海,每个月威海那边会往我的账号打备用金,这钱是公司日常开销用的,不是给我个人的,但威海那边要求我传真有签名的今借到欠条给他们,请问此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面对上述问题,我今后该怎么办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