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多次向各位律师咨询2005年,《李文荣等众人殴打张永生等》之案,并受到了你们的指点,表示特别感谢。也终于拿到了伤害赔偿金。下面是调解的一个大概和纠纷的存在,接下去如何去走,请多指点: 省长信箱编号0000081174回复中有这么一句话:‘引发多人参与的打架事件’,既笼统又庇护了某些细节。我曾经再三的问经办人,我有出手打他们(包括李文荣、郑雪莲等)吗。经办人肯定的而且是下死咒的回答说没有。那么,乐清市公安局信访局为什么总是说‘引发多人参与的打架事件,双方扭打一起的有十多人’和‘双方各有受伤’,该做如何解释?仔细想想这案件太可怕了。可怕的让这些人将良心和做人的底线彻底摒弃。 基于减少对精神上的压力,迫于无奈。2011年6月28日晚,在这张“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领回了这起搁置六年之久、最终还是通过‘司法程序’的伤害赔偿金;并在‘乐清市公安局信访报结审结单’上写下了信访人的意见:接受调解、停止(诉)息访。至此,这起殴打案也就有了‘终结’。 现在就剩水沟的事了,当初(08年)向黄华镇政府进行诉求时,得到的回复是:‘前面的殴打案处理好了,后面自然会帮你处理的’。承诺和信仰是如此的重要,信党唱红歌、宣誓下承诺,不知黄华镇政府是否会做到‘有诺必践’。可现在邻居拿走我家的石板至今没有送还!而露天的水沟至今没有引起村干部和政府的重视,相反黄华镇政府却说我们拿走邻居的石板,简直是是非不分(他们的行为和言论对我十分不利)。在法律面前,我们捍卫的不仅是公平正义;同时捍卫的也是人的尊严和保障。 请问:乐清市公安局信访科的这种说法对吗?而邻居如此随意侵夺和破坏他人的财产,应如何来维权要回财物!
邻居户主去世,子女将宅基卖于我家,请问我家该如何办理宅基地变更手续?
邻居户主去世,子女将宅基卖于我家,请问我家该如何办理宅基地变更手续?
您好!我家对面邻居要盖新房子,我们两家的距离大概为三米,房子都为坐北朝南,不知道该如何计算邻居建筑高度对自己家房子采光权的影响
你好!直接说问题了~!我有一间屋,在佛山南海大沥,属农村的!是宅基地的那种!两层半结构,无改建的!楼龄大约20年左右!在这7、8年间,在我房子的东面,北面,分别重建了两间三层半的楼,现在,在南面的房子也要重建了!但,我的房子现在出现了四周下沉的现象,如果南面重建,后果不知如何想像!现在,本人想咨询,我现
与我相邻的邻居在施工中不告之我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开发新的楼房)。现在我与其相邻的后墙以炸开,请老师指点我该如何办。先谢谢! 多谢两位老师指点。
镇政府强行低价购买村民自由地,高价卖给厂方,作为村民如何维权
祖母留下的自由地,现在空着,镇政府以开发为借口以1万7一亩收购,以50万左右卖给一个老板建厂房,村民不肯卖,村干部说我们慈溪市政府已出条文一定要卖给政府,而且价格统计为4万8一亩,27年内付清。作为村民怎么维权?
我家是安阳的,前邻居就要盖新房子了,还是2层的,我家屋前离他家屋后约5米,他们盖多高才能不影响我家室内的采光呢,怎么计算呢?
楼上居民每晚从10、11点到凌晨3、4点(有时到5、6点),频繁来回走动,搬挪重物,不时的有东西掉下来,让人无法入睡,请物业上门协调多次无效,他们不承认,但是会马上停止声音,等我们睡着了又开始折腾,经常被吵醒,非常痛苦。最主要是这户居民不像是我们正常生活起居,每天晚上别人要睡了楼上两女人就开始出来活动,正常
因为与某邻居发生纠纷后,他与其家人曾对本人在夜间进行骚扰,后被本人喝止(因而转向偷偷经行,我怀疑其曾进入本人家中窃取本人私人资料,目的是报复本人揭穿其某些行为,并对本人进行跟踪----雇人的,我也是从其他人口中略为了解)我也曾在夜间觉察似有人入屋,可惜未能将人抓住;现在那伙人动作更为隐蔽,我不知道是否在
由于家中无人,今年6月6日半夜本人安装的洗衣机进水软管接头松脱,造成房屋漏水至楼下邻居二室一厅。 其屋顶多处渗水,致使室内装修遭到破坏,主要包括: 1、屋顶及墙面有浸水痕迹,部分墙漆脱落; 2、复合地板并没有明显鼓包等变形,仅个别出现板缝变大现象(看起来比其他板缝明显); 3、阳台推拉门门套及其推拉门、
我与邻居多年不和,我邻居趁我家中无人,手持锄头砸坏我两间房子和门窗,并入室砸坏家具。请问法律如何定性?对我邻居的行为依法如何处理?我应该得到那些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