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有个朋友,公司与他本月中旬就终止劳动合同了。但是他有20多天的年假未休,按照新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9月18日公布)年假按照3倍工资补偿。但是公司说,是9月18日后的年假才按照3倍补偿,这样算法他20多天年假均按照1倍工资算,就一天按照3倍算,这样理解这个条例对吗?请求您的解答,多谢!急
我又发现了国务院514号令,由温总理签发的,自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法令中,就已经规定年假未休的按照300%的工资补发,这样我理解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该法令的补充文件,以帮助其有效的实施。这样算来,不应该按照公司所说,9月18日以后的年假才算3倍吧?起码应该本年度的未休年假,就以3倍支付,我的理解有误吗?多谢
请问我上班12年了08年三月份经理与我有了些矛盾。叫我到劳资处报到,一直到年底没有给我分配工作,我可以要求年休假工资补偿吗?当初劳资处答应再给我分配其他科室的。
我单位有职工,9月份上了班,十月5号休假期间出了车祸,十月份就未来上班,那我要发他十月休假期间的工资
我单位有职工,9月份上了班,十月5号休假期间出了车祸,十月份就未来上班,那我要发他十月休假期间的工资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工龄)认定的办法依据是什么? 单位以下的处理方法正确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工龄)认定的办法依据是什么? 单位以下的处理方法正确吗? 本私营企业要求员工提供具有劳动局或人事局出示证明参加工作的资料方可界定工龄休年假.但是,我咨询了当地劳动局热线说只要有能证明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参加工作的相关材料就可以界定认可你的工龄. 于是,本人在2009年11月20日左右向单位提供了当地市财
职工带薪年休假(工龄)认定的办法依据是什么? 单位以下的处理方法正确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工龄)认定的办法依据是什么? 单位以下的处理方法正确吗? 本私营企业要求员工提供具有劳动局或人事局出示证明参加工作的资料方可界定工龄休年假.但是,我咨询了当地劳动局热线说只要有能证明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参加工作的相关材料就可以界定认可你的工龄. 于是,本人在2009年11月20日左右向单位提供了当地市财
如果劳动合同法也1995年实施《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有不同之处以那个为主
1995年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关于【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
满一年后,未与员工签订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说明什么? 也就是,我在单位工作一年半,那么得不到双倍工资吗?还是。。。?如果单位没给我缴保险,我自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是否按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的,也就是不满一年,满半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公司上班,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效益不好,这边老板让我休假等待通知,但不给工资,请问合法吗?法律的依据是什么?条款是什么?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