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是在一个小厂里上班,上了一个多月,但因我们有事辞了急工,第一个月的工资拿到了,但第二个月的工资厂长确以我们辞急工为由,不将工资发予我们,请问这种辞急工的情况下我们能否拿到工资呢?麻烦您了!
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后面人的脚趾,医院当时会诊诊断为肌腱损伤,指甲断裂(具体的诊断书还没拿到,病人尚未出院,但医院称已经做了手术以及相关修复),本人首先为其支付了3000元住院押金。病人现在预计下周一出院(合计住院6天),现在估计待出院时3000元将刚刚好花费完,在病人住院期间,我每天都给病人送
原本外地户口进京以后正好有的这个政策,我们这是大队统一上的保险,本来交到55岁就可以领钱了,我妈到55岁了,可是还得让交十几年的钱,说可以一次付清。 说户口进来晚就得补。我想问一下是这样的吗。
一小建筑工地,某工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越工种私自开动搅拌机,致使手上一根筋断裂,经医治已接好,承包商全额支出医药费,但该工人出于某种目的,据不出院,请问,此种情况下,若法庭解决,工地承包商会被判怎样赔偿,数额大体多少,谢谢!
三个月前上班时老板叫我跟他开一个车回厂里,回来时我转弯太急一个电瓶车撞上我车后面,人摔下来到医院检查说骨头有裂缝,然后包石膏住了半个月就回家自己休养,总共用了一万,现在说解决时伤者到医院检查说有后遗症,这车祸该我负责还是公司里负责啊。交警认定是我方责任。
我朋友骗了我3万块钱,去年被警方逮捕,判刑2年半,等他出狱后是否还需要定期去当地派出所或者监狱报道?因为我怕他有报复行动。 还有就是经济诈骗,出狱后哪些地方会受到限制?比如银行贷款?出国签证,还有哪些? 如果他报复我,我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一般碰到这样的情况再次入狱,法院会如何判?
我与2011年7月2日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一三轮车刮倒,造成脚小母指骨折,脊尾骨骨折,因是熟人没有报案,对方陆续给我交了4000元住院费,现在我还未痊癒,住院费已用完,对方不在露面,我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伤癒后应向对方要求哪些补偿,我上班的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