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在某方位有一座四方的田子型门面房,且每个方格子中间有一堵墙隔着,但不独立,前3个月,我将该门面转租与另一人,商场方默许,现在商场方要强制将门面房中间那堵墙拆除,转租合同中没有涉及该项条款,现在转租的承租者要求租金减半,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注:其他三个方格子门面中间那堵墙早已拆除,商场方以前曾
去年的8月份,我在他人手中租赁一临街门面房(此人是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也就是讲我属于二手转租,与第一租赁人签订了一年的协议,协议中规定此房不得转租或转让,并交纳给第一租赁人8000元保证金, 现因我个人原因需要将店内的物品盘給他人经营,为此,第一租赁人以违约为由要扣除保证金5000元,这是否妥当?(协议
今年4月底我将门面转租给别人,当时转租的人和我一起和房东签订了合同。甲方是房东,乙方是我和转租人(房东之前说过,如果我转租给别人,会涨房租,所以签订合同时告诉房东是合伙做生意的)房租三个月一交,合同半年一签。现在7月底到了续租的时间,房东知道是我将门面转给乙方后,说我违约,要不三方当面谈,要不就要月底
我有一个门面租给了乙方已两年,从2009年5月20号到2011年5月20号,2011年5月20号又签订了续租合同两年,现在乙方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后要求租给第三方,我不同意乙方转租,请问是否合法, 合同第10条规定: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格,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是否合法? 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今年六月份,我在他人手中租赁一临街门面房(此人是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也就是讲我属于二手转租,与第一租赁人签订了一年的协议,但我租他的门面的时候他说他是原始房东,他和原始房东的租赁在今年7月1号就到期了,现在原始房东告诉我他想收回门面或者加租,但我感觉我上当受骗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力
合同写的是 ;租期时间不限,无限期;【当时说的是只要我租的话,就一直租】。租期内有权转让门面,【我以前接这个门面的时候是从上个老板转让的’房东也知道】。现在有其他的事要转让门面,我还给他说了的,他说要得,我6月19转门面,现在门面已转一个多星期,房东也看到过我的下家,都没说要收回门面 ,6月24号他才说要收
我转租二房东的门面,合同年底到期,真正的房东要收回门面做他用,我该怎么办?
我于2010年7万元转让了廖某的门面,并签了转租合同,这个过程二房东刘某是知道的。 而廖某是于2009年转让了刘某的门面,刘某租的门面,房东是李某,租期三年,2011年年底到期。 刘某租了李某的门面,签合同时房东声明,刘某不得转让门面,否则视为违约。而2009年时,李某已经告知刘某,2011年将收回门面自用,不再续
我转租二房东的门面,合同年底到期,真正的房东要收回门面做他用,我该怎么办?
我于2010年转让了廖某的门面,并签了转租合同,这个过程二房东刘某是知道的。 而廖某是于2009年转让了刘某的门面,刘某租的门面,房东是李某,租期三年,2011年年底到期。 刘某租了李某的门面,签合同时房东声明,刘某不得转让门面,否则视为违约。而2009年时,李某已经告知刘某,2011年将收回门面自用,不再续租给刘
我09年5月租了个门面当时谈好了3500元每月,我是做修车的,每多就房东就涨价要涨到4000元后来今年又涨到6300元,当时说好三年不变~三年后以我优先,房子设备都可转租转让。 我这房东也是从村里转租的。现在村里不让这里修车因为这里成了商业街,那就是我这做不成,我这房东又不让我转让,我想问我这能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