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断章取义,法院还该审理么,可以驳回么。超标地封钱房子我该咋办
原告断章取义,法院还该审理么,可以驳回么。超标地封钱房子我该咋办
对原告长沙铁安公司诉被告衡阳新光厂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的异议
我是该案中的专利权人江敬安,被告向原告转让该专利是经过本人同意的,并且事先和本人还签订了协议(包括陈元清),只是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转让款后,采用欺骗的手法,没有履行和我的协议,(即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转让款后三日内,将应付于我的部分付给我,然后由本人在十日内将所有应交原告的专利资料交给被告)所以我才没有把
购销合同官司,我方已经收到原告所在地法院传票,是否可以申请转到我方所在地法院开庭审理?
本人去年12月中旬签定了一份《面料购销合同》,当时合同上约定: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由原告提供) 之后发大货之前的《面料产品质量保证函》里,也同样约定: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老吴欠我3万元钱,他的老婆叫老张,据我所知,老吴有一套房子,老张有一套房子。如果我去拍卖老吴的房子,法院能拍卖吗?法院会不会说老吴只有一套房子而不能拍卖呢?老张那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可以查封老张的房子吗?
别人欠了我10W元钱不还,现在人也找不到了,我到法院起诉财产保全,法院也已经把对方的按揭房子给财产保全了。可我现在要急用钱,法院能或将这房子拍卖呢(这是对方唯一,一套房子有110平方)
离婚起诉被法院驳回,现在与别的异性在一起,不回家,可以算重婚吗?
他的离婚起诉别法院驳回,现在家都不回,与别的异性在一起,连孩子也不管,这样可以算他重婚吗?都需要什么证据材料,才能证明他是重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
我和房东2011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是一年,租金是一月一付的,5月2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住了一周我发现房子的问题,不是和适合我居住!口头上当时就和房东联系过要退房,我这边也帮他找下任的房客,房东也答应我可以退还我一个月的押金。这个月也就是6月中旬,我搬出房子,钥匙交还给房东,但是房屋合同没有当时
房子手续一切齐全,是父母共有房产. 母亲去世.继子女与继父共同继承房子.涉及四个小孩和父亲共五个人,其中父亲占大份额,其他子女均等. 父亲现不住在该房,以后也不想住在那里,想通过法院分配份额后,拍卖分钱, 但继女不愿,因她一家住在其中,但她没有钱给予大家补偿. 如果其他子女不同意的话,又没有钱给对方的话.继女无房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