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问题我本人和单位有劳动合同,我开自己的车给单位干活,等于是单位 临时租我的车,每公里给我1元的租车费,在干活中出了交通事故,本人没受伤,但对方的车和人都有伤,我自己的车修理也要10000元,对方现在要求赔偿将近5万元,请问一下对于对方提出的要求 ,单位应该承担部分的责任还是全部责任,现在单位要我承担一万多元的赔偿费用,原因是单位说用我的车给我出的租车费用,所以我要我承担一部分责任,并且说如果自己租的车是租车,出租车在路上撞了人,难道还要单位承担?我想问一下这中说法是否合理。我到底该不该承担这一万多元的费用。还有我的修车费单位应不应该承担。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乡村省道路面,丁字路口,双向均为单车道,路面视野开阔。机动车通过省道和村道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并以避让电动车为由驶入逆向车道(刹车30米痕迹均处在逆向车道),将电动车驾驶员撞死,交警认定结果为:电动车一方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机动车有超速行为,其驶入逆向车道是让出正常行驶车道给电动车通行,在这一起事故中
甲方车辆高速直行(超限速),对向行驶的乙方车辆越双实线左拐,甲车有刹车痕迹,但依然撞击乙车右后门,造成双方车辆损失,另外撞击时乙车完全越过双实线。请问,这样肇事如何判定?(我是甲车车主,有全保,车辆目前在交警处鉴定,怎么让自己损失最小。)
我在T字路口直行被正对面开过来的出租车大转弯碰到(当时他并为打转弯灯我以为他直行然而他忽然转弯我刹车跌倒骨折)警察到来说我出红绿灯时在机动车道上为次要责任,但我当时是在T字路口中间摔倒路中间并为划分道路分割线,这样的判定是否正确谢谢
我的车 由南向北行驶到一十字路口时,一辆由东向西的车辆车速过快直接撞到我的车右侧正中,当时我的车速在30~40码之间。我的车行驶到十字路口过半的位置撞击地点位置于东西走向路段的双黄线过去一点,撞击导致右侧两车门与右侧中梁严重损毁,谁能告诉我这种情况责任认定应该如何认定?如果鉴定出来他超速行驶的话这起事故是
我的三轮电动车停放在路边,可能挡了一辆车的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那车的司机推到一旁让道,结果在推车的过程中撞到了另外一辆小车,噌坏了小车的漆。双方和解无果无解,结果叫来交警,最后是我的电动车无辜的被扣在交警队,人家小车开走等着明天定损,推我车的人也走了。交警说三方都有责任,还要我赔钱,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