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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认定~!~

交通责任认定~!~ 乡村省道路面,丁字路口,双向均为单车道,路面视野开阔。机动车通过省道和村道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并以避让电动车为由驶入逆向车道(刹车30米痕迹均处在逆向车道),将电动车驾驶员撞死,交警认定结果为:电动车一方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机动车有超速行为,其驶入逆向车道是让出正常行驶车道给电动车通行,在这一起事故中双方同等责任.
交警认定明显的有编袒行为,我现在已上诉支队复议,如果复议结果仍然维持原判,我上诉法院能有多大胜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yjs(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1-01-13 11: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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