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被骗了2000元,当时我为了警察能协助我找到更多的证据,我就一直拖延骗子,我当时去报警,警察以我喝他们正在联系为由说不能成为刑事,只能算是民事,现在骗子已经停机,与我失去了联系,这个我能不能再报警列为刑事了。我只想公安给我一个答复
2009年12 月 3 日18 时许在成都,被告顾某经过数十日精心策划后,采用绳索勒颈的残暴方式非法剥夺其男友罗某女儿罗菲的生命,且抛尸、冰冻、碎尸。顾某的前夫林某明知被告顾某故意杀人后,为其提供条件、毁灭证据。被告顾某的犯罪达到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林某帮助顾某抬尸上楼、拿冰箱纸盒藏尸、商议毁灭证
请问?故意伤害案致人轻伤,在法院审理期间,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可以达到双方的什么目的? 是必须程序吗? 法官有什么责任义务? 谢谢! 谢谢回答!再请问?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后, 双方是在法院达成调解的。法院出具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是否应该不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了?不判被告刑了?谢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谢谢
个人集资巨款数百万,当初借款时说是办公司,可是公司注册的是他父亲的名字,我们受害者在民事判决生效后,他至今三年分文未归还我们,后来我们知道他将钱用于到澳门打赌了,现在是否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以诈骗罪论处呢
我在一个在排档打工,因相邻的排档老板因为与我的老板有矛盾,对方就找人到排档闹事,结果在此过程中我被对方的人打伤,我没有参与双方的打斗。后公安出警,把双方当事人帯走,我被送到医院,后评定为轻型脑伤,现在公安参与调解,但对调解的结果我不满意,准备起诉。我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能够得到民事赔偿吗?
刑事案件:受害人控告合同诈骗罪(事实上是经济纠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为民事案件,现在受害人承认并不是合同诈骗,其实是犯罪嫌疑人当时的生意做赔了,而受害人又与犯罪嫌疑人中断了联系三个月左右,后来经网上通辑现已被公安机关立案并拘留五天了,公安机关给七天时间让想办法找钱达到合同上的金额六万余元,请问我现
刚才本人补充的细节不知道各位大大们能不能看到 我在这里在发一次 大致的情况是这样的:被告的这份调解书已经明确指明 双方经调解后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消对被告的附带民事起诉 原告对被告表示谅解。但是原告调解书则多了条(“保留民事起诉权利”,被告的则没有这条)。就因为有这条原告又对被告进行了民事起诉,开庭后
被告人之一刑期已满但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一直要求其赔偿吗其他人刑期未满 案情是这样的 我们是被告人 一共有9人被告 其中之一刑期已满是本人的亲戚只是打了受害人父亲两耳光因此判三年 但年纪已大 无财产 年前法院冻结其儿子的银行存款 没办法就只能给 家里现在很困难 我想问的是原告还能追究我们的赔偿责任吗时间多长 不想法
被告对原告造成人身轻伤害,致使原告付去医药费后,原告对被告提起了民事起诉,经人民法院调解后双方都同意赔付医药费及损失,但被告一直都在拖延支付,现原告想对被告重新提起刑事自诉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