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新警,我这儿有个故意伤害案,其中一名受害者的1100元钱在被打的过程中掉在地上,有人证明有个旁观者把钱拾到,但拾到的人不愿还钱,现在5000元以上才可以说非法占有,像这样的情况如何问罪?
项目承包人与两名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因后续资金不足,无法继续施工项目承包人有另找投资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在前两名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后续的合伙协议中,其他合伙人的身份应如何确认,其实际投入的资本应如何处置。
某医院检验科主任张某收受医药器械商给的回扣10万元,分给科室的两名副主任各3万元,本人得款4万元,如果说钱是给张某个人人,张某行为如何定性?如果说是给检验科的,张某行为又该如何定性?
我们因为店面的事情(房东哄抬房租致使我们无法转出店面,我们要求其补偿装潢费遭到拒绝后,准备走法律途径,故不让其租出店面),对方叫了7人来将我们七人打伤,其中五人住院。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两个人轻微伤甲级(一人无名手指骨折,定为十级伤残),三个轻微伤乙级。派处所方面把此次事件定性为殴打他人,我表示怀疑,
我的店面已经出租3个月,承租人以正在前置审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理由拖到现在。如果要定性“出租人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工商部门是否有首先告知的义务,比如,通知出租人停止租赁,如果出租人继续租赁的,工商部门才将出租人定性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现实生活中,出租人也很无奈,出租人只能催促承
我与邻居多年不和,我邻居趁我家中无人,手持锄头砸坏我两间房子和门窗,并入室砸坏家具。请问法律如何定性?对我邻居的行为依法如何处理?我应该得到那些赔偿?谢谢
张某,原安泰金属公司(国有大型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经销。2007年5月病退。安泰公司与江山钢铁厂保持多年的购销经营往来。 2008年1月张某得知钢材持续涨价,即产生利用在职时私留一枚公司合同印章做钢材生意的想法,同年5月8日,张某以金属公司的名义与安泰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2008年11月5日钢铁厂提供
您好:我们昨天中午在网上看到一条出售电动自行车的信息,电话联系后就直接过去看车了,觉得还可以就买回来了,谁知道晚上警察来收了车,带走了人,说我们买的那辆车是被盗窃的车辆,现在人还没有放,我们完全不知情,不知那是被盗车辆,我打电话问了派出所的民警什么时候人能回来,他说得等案件定性,请问这样的案件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