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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帮忙,张某到底如何定性?

请大家帮帮忙,张某到底如何定性? 张某,原安泰金属公司(国有大型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经销。2007年5月病退。安泰公司与江山钢铁厂保持多年的购销经营往来。 
    2008年1月张某得知钢材持续涨价,即产生利用在职时私留一枚公司合同印章做钢材生意的想法,同年5月8日,张某以金属公司的名义与安泰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2008年11月5日钢铁厂提供钢材500吨,单价5800元/吨,货到5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钢材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至10日底,已跌至4800元/吨。11月5日,钢铁厂履行合同完毕,6日张某提出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合同价款的要求,钢铁厂以进口原料成本高为由,不同意变更合同价款。8日,张某以市场均价440元/吨的价格,将500吨钢材卖给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日收到货款220万元。次日,张某便将该货款全部转入以其妻弟名义开设的某期货交易账户。钢铁厂在多次催款无果的情况下,找到金属公司菜得知张某已病退,其使用的该公司合同公章早已登报作废。
第一种意见:张某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张某行为是民事欺诈
请大家帮帮忙,张某到底如何定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考到乐(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1-07-0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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