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认识一位刚购得住房(当时69000元)的女士,于同年10月很快结婚,婚后至今工资卡一至由她掌管,2008年她找到工作,开始上班,2009年我们重新购房,总价16.8万,女方付首付,以我的名义搞的按揭,以住房公积金的名义贷款9.7万,月供850左右;2010年在协商下以13.5万卖掉了以前的住房,装修款部分来自于该笔款项,装修过程中,男方投入1万,女方投入(加上以上提到的款项)共12万左右。 现在(2011年7月)房价由以前的2114元飙升至4000多元左右。 此时,夫妻感情破裂,无第三者插足,属个性冲突。 婚后工资收入由这位女士掌管,用于还按揭和生活绝大部分开销。 在购房后,这位女士以各种借口,催促本人在她和一位律师(至今未见到其本人)商定的协议上签字,内容是约定该套商品房产权比例,本人被动地牵了字。而且这位女士不让我与这位律师见面。 签字不久,感情出现裂痕。已至离婚边缘。 由于工资每月被掌管经济的这位老婆花光,她自己的工资很少投入家庭生活。因此本人无积蓄,并且年已40,无其他可居住房屋,希望在离婚时能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请专家律师们指点迷津,谢谢!
请问单位如此苛刻我们,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您好,我是一名在私营工作的英语教师,在我面试过后的第二天就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这两年里面包含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后来发现诸多问题; 1、每个月要扣取课时费,大概300元左右。 2、每个月分两次发工资,一次是在次月的15日发底薪(底薪低于现工资最低标准),第二次是在25日发课时费。 3
我一个同学被一群人打了骨折住院了,法律如何制裁他们,我同学需用什么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我一个同学被一群人打了骨折住院了,法律如何制裁他们,我同学需用什么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您好!我在一个私营公司工作近九年(一年的技术工作,一年的商务采购工作,七年的市场销售工作,2002年4月中旬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公司给我们办理了社保和医保),现在由于公司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让我实在忍受不了,便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请问能向公司要求补偿吗(公司在2005年和2006年相继压了我们的钱,当时说作为股份或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私自转让与兄弟,请问是否合法?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是香港新移民,1992年嫁香港人,与丈夫婚后十八年余,96年在深圳南山白石洲共建宅基地房一层,另登记其名下房产一栋,2010年4月丈夫提出离婚,其后才发现丈夫名下的房产全部易名,请问该找哪个部门核实申诉,怎样保护我自己合法的权益?
我是来自***的村民,因与邻居家双方房屋拆除新建对于原厕所土地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我于2010年2月5日上诉盐津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排除修建房屋时李**家对我家的妨害,同年3月15日李**以一张捏造的假协议为由上诉盐津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处我现持有的土地使用证无效。2011年3月1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的一个朋友,有人有意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向领导汇报说她与一男士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领导也不调查,认同了这种无事实根据的话,并认为她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决定不吸收她参加团体活动(艺术团),她不知该如何澄清事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网上找了北京一出版社一份兼职打字的工作,招聘上写只需要交200元的报名费,汇过去之后,他们给了我一个电话,经过交流之后,电话中的安先生以版权安全问题要再交2000,我汇过去了。在10号的时候,那个公司的快递人员声称已经到了苏州,但在签署合同之前还要交5000办一份保险,事后会退还,我没有继续汇钱,提出归还220
我村民小组的部分土地被征用,有人的地占了,有人的地没有占,但都没有那一个人占完,存在占多占少和没有占得问题,作为没有占地和没有土地的人(但是合法的在籍常住人口)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