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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这样的情况下我该如何最大程度的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

这样的情况下我该如何最大程度的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 您好!我在一个私营公司工作近九年(一年的技术工作,一年的商务采购工作,七年的市场销售工作,2002年4月中旬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公司给我们办理了社保和医保),现在由于公司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让我实在忍受不了,便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请问能向公司要求补偿吗(公司在2005年和2006年相继压了我们的钱,当时说作为股份或年底分红,但公司领导未履行)?公司应该怎样补偿?能领取失业金吗?(我是来自农村的,在武汉打工)如果我申请离职,离职补偿金是如何算的?要包括计算的年限及计算的标准月薪是按照劳动法的1000块还是按照全薪的3800计算(不含奖金)?公司要求我在一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合理吗(没有签订保密协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hbzd2……(湖北)
提问时间:2011-03-3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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