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4年被人诉讼,到了11年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才知道要赔付对方5万多元和大量滞纳金。记得当年我正休产假是旧公司代表我应诉,曾听律师说败诉了,后续工作由公司处理所以我连判决书都没有见到过,也记得律师也曾带我到法院交付过3千多费用,个人以为案件已处理完毕。而今被原告说当年没有收到过任何款项,而旧公司也早已注销掉,当时主管也无法联络细究该事了。对方相隔了7年多再申请执行。我十分疑惑,为何对方要如此处理,当年诉讼的时候我刚好住院生产,无法亲自应诉,可是我们曾是朋友,而且还是可以联络的,对方却说多年无法联系我,直到至今才再申请执行,可是法院只用了最简单的方法就可以即刻找到我。现在对方更向我追讨高额的滞纳金。请问怎样计算滞纳金的呢?请问这种处理的手法是否有失当的地方?我有申诉的权利吗?十分烦恼,恳请帮忙。
申请执行人和律师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后,哪些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解除合同呢
2.如果申请执行人对律师办事出现有不"满意"的情况怎办? 3.出现申请执行人对律师不满意时,申请执行人解除风险代理合同得补偿律师什么吗? 请回答3问,谢谢!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启了我的信用卡,透支了一万多。我怎么保护我的权力。我可以报警吗。 我可以报警让他负刑事责任吗?这个债务我有义务还吗?
委托别人申请强制执行,但受委托人(不是律师只是法律工作者)却矢踪,如何查询执行情况,法院让提供执行案号,但受委托人一直不提供案号和执行情况,该怎么办
我的一个亲戚买了我的一些水果,当时打个欠条,可过了一段时间后,对方一直找各种理由不给,我想请问的是如果打官司的话,一般我会赢,但他不会给,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他家中那些财产可以执行?谢谢
有一份生效的判决,于9个月前立案强制执行,最近执行法官说:“只能执行判决的诉讼费用给我,其他的执行不了。”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就是判决被告在工商局变更注册登记,确认股权。执行法官告诉我执行不了的原因是工商局要求被告去工商局变更注册登记,被告不去工商局变更就没有办法执行?
在2011年7月21日财产保全期限就满,我在2011年7月14日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想请问:我在7月21日前还是不是要再次申请财产保全续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