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2010.01.01签到2014.12.31日到期,现在公司把我裁了,起哦应该得到多少的补偿金。
本人在广州,与上海一家服饰公司签订在广州工作的劳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从3月25号到5月24号。于5月22号(周五)晚上八点多接到公司辞退我的电话,理由是公司要撤回上海。并通知下周一去公司理清一些琐碎事宜。我曾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遭拒绝;续而要求公司赔偿,也遭到拒绝。 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为我购买保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我从2001年9月在幼儿园工作,到2007年12月一直都没有签合同,从2007年12月30日开始签的合同,用人单位把社保金发到了我们的工资上,这样全法吗?如果被辞退了,我们的经济如何赔偿? 我从2001年9月在幼儿园工作,到2007年12月一直都没有签合同,从2007年12月30日开始签的合同,用人单位把社保金发到了我们的工资上,这样合
2009年6月到公司工作,8月份转正之今。 目前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要裁员,合同上工资为2200,但是实际工资扣税和扣社保后事3300。合同到2011年4月底。如果公司要辞退我需要怎么赔偿? 我想问一下 需要按照什么规定来进行赔偿? 劳动法规定了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
我是一兵工企业遗属,丈夫因车祸去世,企业把我安排干临时工已六年,没有签合同,今年四月份突然把我辞掉,之前没有告知。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六年多了,现在公司说效益不是太好出现了经济危机,领导让我们有找到好的单位就离开,而且明确的说我们两个人当中得离开一个,得裁人,要是不走就大家一起降工资,可是当我提出愿意离开但是要给我三个月的补偿时领导说一分钱都没有。她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做?还有今年刚签的合同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公司找了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