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父亲在一处宅基上一前一后盖了两处住宅,兄前弟后居住,当时两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991年搞宅基有偿使用时,该处宅基划归其弟所有,多余部分按超标使用缴纳了相应费用(该费用有其父缴纳)。2009年相邻一家建房时因边界问题有误在司法所的主持下与其兄签订了一份协议,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我家的老宅基在公路边,我堂姐把我家老房子把了以后自己用10万块钱在我家宅基地上盖了两曾楼房,没有和我家打招呼,现在我家人知道了我堂姐要给我家2万块钱私了,可是很快公路会扩建国家要用到我家的地,会有赔偿。我想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办?私了的话怎么样才算合理。
我95年翻盖房屋时,宅基地右后方向前移了25公分,加上以前的30公分滴水应该是55公分的余头。可现在使用后邻居的宅基证(95年以后统一换的)的数据测量一下,我只有20公分了,并且有意施雨水浸泡我的屋基。请问能否让他垒一段墙,并给我闪出55公分。
二家因宅基纠纷致人轻伤,打人方二男二女,被打方一女一男,男子被打成脚骨折,轻伤;打人方一男子右额骨骨折,轻伤,但未影响正常工作,被打方该如何应对
今年我在广西南宁武鸣县城附近一个村里拍卖的国有划拨宅基地,通过该村一名村民用其名字花了30万拍买得了一个地块,我们想通过司法公证的办法证明该宅基地以及地上的房子的所有合法权都是我个人的,不知这样的方法能行得通吗?如果以后遇到拆迁怎么办?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合法权益?现在能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吗?请明示。谢谢!
我父母结婚后买了一宅基屋,接着父瞒母把宅基屋卖给第三方,双方亦有签订买卖协议。后来父与母离异,母亲才得知宅基屋已卖给第三方,请问我母亲可以打官司,判该买卖协议无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