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在劳动仲裁没有裁决前,律师说在仲裁能赢,但是得给仲裁员几千元明白费,请问这笔钱是否应该给?如果赢了单位不支付怎么办?
被申请人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补缴申请人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的养老、失业保险费,期间利息由被申请人承担: 就是这一条我不是太明白: 1、我自己是没有社保卡的.自从把单位告到了劳动仲裁就没有在单位上班了.单位会给我去办理社保并补缴社保费嘛? 2、被申请人要承担的期间利息是不是也包括社保中个人缴纳部分
本人在职,于6月参加一公司面试,面试过程中此公司给予我口头确认通过面试,且通知我一个月内参加体检,并给予体检单,及入职时所需各种资料单。 我当即向原公司提出离职,但在今日,我向新公司咨询入职事宜时,该公司告知我面试未通过。 导致我原公司已开出退工单,新公司无着落,请问能不能申请仲裁?
律师您好!我这有一件事情想咨询你!首先我是广西的!我妈妈在当地一所技校当宿舍管理员,工作了1年多。之后就请了一位律师代理!这律师什么都不懂就要了我们1000元!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学校任何保险都没有帮我妈妈购买,没有节假日!一天工作12小时。请问我可以更换这位律师吗?都已经开庭了 我们要求休庭~这律师连法官的问
关于劳动纠纷仲裁结果,本人不服事宜我上诉降要准备哪些材料,我手中目前有的是这些
1.员工厂证(证明是该公司员工) 2.劳动合同(证明有签劳动合同,是计时工资而不是像裁决书上说的是计件工资,证明没约定工资数额加班费应按工资总额计算) 3.公司辞退申请书(证明公司有辞退我,上面不能胜任没有合法依据(只是公司造啦假资料说我有责任),不去降职降薪地上上班这证明公司单方面没履行劳动合同属违法,
我方公司128人职员,公司不给非农业户口人员缴纳公积金,双休日加班不给两倍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只按上海市最低工资的一倍进行计算,据说7月1日以后上海规定所有人都要缴纳城保,但公司明确不会给部分人员缴纳,与公司交涉无果,现在我方128人要求全部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每人补偿款(按自进公司每一年一个
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一个月。补充协议里说试用期为3个月。去仲裁咨询,仲裁说要看哪一份是后签的,以后签的为准。我想问,即使这3个月试用期的规定不合法,也要以它为准吗? 申请仲裁需要律师出面吗?怎么感觉他们也在捣浆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