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打摩的(摩托车的士,且没有营运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姐姐脚三根脚骨骨折,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中我是次责,对方承担事故主责(其为非机动车),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是机动车驾驶员,对方为84岁高龄老人,他气得人力三轮车与我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擦后连人带车摔倒受伤,现经伤残鉴定为九级,我在此事故中承担次责,其承担主责,我该如何赔偿
家人被公交车撞伤造成残疾,未确定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应如何进行赔偿
2009年5月家人骑自行车外出与公交车相撞,受伤后经抢救挽回生命,至2010年5月评定为伤残8级。2009年6月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认定书中不确定双方的事故责任。应该如何按照责任进行赔偿?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此外,伤者2009年进行2次手术,2010年手术1次,赔偿基数(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2008年还是2009年计算?
我驾驶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我本人没有驾驶证,摩托车无灯光在公路上夜间行驶,被后面的轿车追尾撞伤,我想知道我在本次事故当中是否承担责任(我在道路中线偏右行驶,轿车是与另一辆轿车会车后撞到我的)据司机讲是对面车灯光照射没看见我,我该如何要求赔偿。
我坐一个朋友的小车出了交通事故,责任都在我朋友,我受伤最重,住院的费用超过了本车所买的座位险,请问余下的是否由我朋友支付。
您好。 我朋友在今年十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朋友的车辆造成损坏,交警处理的结果是,事故责任全为对方(有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当时,对方与我朋友协商好,对方承诺(口头)将全额支付我朋友汽车维修费,最后我朋友将车修好,共花费1万多,有维修清单。但要债的时候,对方却百般抵赖。 请问如何才能
我的轻型货车和摩托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当时有两人受伤,出于人道主义,我积极的处理此事,花了好几万,事故责任是各半,请问应该赔偿额度是怎样划分的?
2010年11月24日中午12时35分,我哥哥骑摩托车(有驾驶证并带有头盔)路过道往厂子行走时,被一辆中型货车撞倒,导致全身多达十几处骨折,肺部受到重伤,右脚四个脚趾骨折严重伤情。现在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已受理此案。交通肇事者不是货车车主,是司机(有驾驶证,行车执照)也没有逃逸。现在对方态度不是很积极,没有积极赔
交通事故中我是次责,对方承担事故主责(其为非机动车),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是机动车驾驶员,对方为女20岁,她骑得是电瓶两轮自行车上班途中与我驾驶并停放在道路上的机动面包车尾部左侧相撞后连人带车摔倒受伤,(道路同方向)。现经伤残鉴定为2个10级,我在此事故中承担次责,其承担主责。我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对方医疗费60000万元我该如何赔偿。另外期间我的车被扣押29天x每天20元=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