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做售后服务工作的,今年4月26日,星期天加班到一家客户厂进行售后服务工作,返加办事处途中,乘坐当地普遍使用的载客三轮车与一辆奥迪车相撞。 发生事故后,经过一个月治疗,现已基本痊愈,但面部留下三条明显伤痕(分别为3cm\5cm\6cm长),背部两条(4cm\8cm),右手手背一条伤痕3cm左右,并右手多处小疤痕。 一个月治疗期间,公司安排人员进行陪护,所发生费用由公司负担,治疗由本人借公司款项支付。 治疗期结束后,经交警部门协商,由奥迪车主、载客三轮车主与本人进行私了,因本人为第三方无责,由奥迪车主与载客三轮车主对我公司进行赔偿,金额为1.4万元人民币。此部分赔偿金全部由公司支配,经公司进行核算后对本人进行赔偿,细则如下: 1、工伤及个人养伤期间工资(共计50天),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60%发放; 2、治疗费用按有正式发票部分支付; 3、赔偿营养费4000元。 请问: 1、我这次事故是否应该申请工伤(现在公司可能没有对此次事故进行工伤申请)? 2、这14000元的赔偿金我应该得到多少? 3、上面所述的多处疤痕可以申请几级伤残?伤残赔偿标准大概多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工伤眼睛瞎了一只 属于几级伤残?老板应该赔偿多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工伤眼睛瞎了一只 属于几级伤残?老板应该赔偿多少?
我是重庆的,于2010年2月7号受伤的,住院一个半月,与单位签定了3年合同(2008年至2010年),单位买了5险,现在合同到期不续约,答应给予赔偿,但是他们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很低,说是按照我的基本工资算,实际我受伤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有4400左右,请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按照这样算理?
我于08年向某单位租赁了200平方米的空地用于搞养殖场合同期限期为15年,合同条款内并没有注明合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毁约需要怎样赔偿说明。合同签定合同后我在空地上搭建了以红砖结构石棉瓦为天面的猪舍(大约180平方米)并建造一个沼气池。今年甲方被国家征收用于搞开发而向我终止合同,请问我可以向甲方索取哪些赔偿?
我爸于3月初在东莞的一家由台湾商人开的家具厂做拉锯的工位。5月13日,工作时被机器割伤,当时右手食指的两节手指就被转动机器绞碎了。我爸就因为这样成了残疾了。在医院住了10天的院。医药费是公司交的。现在他公司的人就说我爸这种情况是他们厂里受工伤最严重的一回,每次出事他们老板都是意思意思给一万左右或更少的赔偿
我公司给我一张通知:根据公司业务需要,于2011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公司负责人几次和你协商,打算安排你到公司投资组建的子公司从事你原岗位工作,你提出一些要求,公司也作出了让步,但最终因你认为工作任务重身体不能承受而拒绝了公司安排。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