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7日,我将40000元钱给一位朋友,他请他的侄子作为担保人,借款期限为一年,请问一下张律师,担保人有多大责任,担保期限有多长?
01年我爷爷向别人借款8万拿房产证抵押,当时说的是年息20%,未写在借条,因无力偿还,后面断断续续写有续签,08年我爷爷病重,债权人看见我爷爷无力偿还又病重,就叫我爸爸代签了新的一个借条20多万,5年后来追讨,无法偿还就告上法院拍卖房子,现如今想偿还,可是20多万太多无力偿还,如果告上法院法院会判偿还多少呢?
朋友(被告) 于2005-3-29向高利贷借款3000元,之后的几年利滚利,据说欠下了十几万,利息民间说法是1毛钱算。原告余某每隔二、三个月将利息结算重新写下借款单,并让被告签名按手印。借款期间,被告经常不定时还款,数额也数不清还了多少。缺少法律意识,还款时也未写任何收据之类的单子。 ; 帮分析一下问题 1、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当地房管部门不受理抵押登记,如何签署抵押借款协议及办理相关法律文件(如抵押公正等)才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借款到期债务人未及时还清借款,如何行使处理抵押物的权利,是否需经法院裁定后方可行使
民间借款 逾期未还的利息计算可否按照未还的本金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作为本金?
如:一个朋友借我10万元,借条注明“按银行定期利息计算,2010年12月31日前还清》”。实际到期本金10万及利息均为还。 现在我要求其还款,除去到期本金10万元及到2010年12月30日的利息之外,2010年12月30日之后到现在2011年6月23日的利息是按照本金10万元计算?还是按照本金10万元和未还的利息之和作为逾期未还的本金计算
民间借款5万19个月变成60万请问应该怎么办 2009年因个人原因在民间借款那里借了5万元,月利息1角每月5000元 当时约定三个月还,以我个人房产做抵押并办理了公证(我个人房产还有5万7000元银行贷款),去除利息我拿到现金3万5000元,后因资金没回来三月后没能还给借款人,借款人以银行倒贷为由帮我从银行从新贷款11万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