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要离婚 有一套房子是我父母婚前一次性付全款购买的 房产证是婚后办的 上面是我和我对象的名字 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吗
我父母有三处商服老家有两处 外地有一处 北京有一处住宅 老家有两处 我现在的问题是 我们姐弟要分割这些家产 该怎么来分隔所有的家产都是我父母的名字 父母都还建在 北京的住宅 我的父母没有和我提起过 可是我姐姐现在居住着 想我隐瞒了此房 还有外地的商服一处 是我母亲的名字 我母亲向我们全家隐瞒了此时 原先我没拿父母
房子是婚前我一个人买的,准备结婚前我把老婆的名字给加了上去,现在已结婚三年要离婚,请问这套房子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她能分到房产吗? 结婚三年,都是老婆管的钱,银行上的存折都是她的名字,但大多都是我赚来的钱,现在我们准备离婚,她不把钱拿出来,也不把钱的确切数字告诉我,我是不是就拿不到钱了。 但是如果
该栋住宅楼共12套两房两厅,土地证及房产证上有12人名字,现想将房产证及土地证按房产测绘面积表上数字分割到这12人名下,该分割协议如何书写这分割协议书?
婚后我母亲借了六十万给我买房子,我自己贷款十万,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当时写了借条承诺该房子供我父母养老居住,不得转售,如转售则售房款优先偿还父母借款,此协议未公证,有效吗?此房一直是我父母居住,装修的钱也是她们出的,我先生婚前买了一套房,为我们现居住房,如果我离婚,我先生有权要求我卖房并分割财产
我和老公是07年登记结婚,有一女儿今年4岁,有一房产是我和男方两个人的名子,但房贷大多是公公偿还,目前还在还贷中,男方有家庭暴力也有婚外情,但这些我都没有证据,由于和婆家不在同一地区,现在又已回到娘家所以也不可能收集到证据,但还保留着和那个女人的短信,短信中她承认和我老公发生的关系,请问我们离婚我可以
婚后我们购房一套,妻子无工作,买房的时候岳父母出资8万,其余部分由我支付(包括银行按揭部分)岳父母出资帮助我们买房的时候,没有出具借条,也未明确表示赠予妻子。 现因双方感情破裂,我和妻子准备离婚。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岳父母要求从这套房产中扣除掉8万,然后才是我和妻子进行分割的部分,请问这要求合理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