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受工伤,在治疗期间,公司按最低标准付工资,我的工资是按计件算的,差不多3-4千左右,而公司说只按最低标准每个月两佰多支付,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岳父跟同乡小老板在外地未签劳动合同。干活时发生工伤事故,现年49岁大腿根部做手术换的人造骨刚出院,人造骨有使用周期。他还有一高三在读儿子,他是家庭经济支柱。今后该如何索赔?伤残鉴定在事发地还是户籍地做?劳动能力鉴定在应该什么时候在哪做?万分感谢
我在我们村上包了个活,是给私人建宅基房的,建筑过程中出了事,有一个人死亡了,另外有4人受伤,我也受伤了。现在他们把我和房主起诉了,请问如果赔偿都会有什么项目,谢谢啦!
我姐夫在甘肃一煤矿工作,前几天被机器皮带夹伤胳膊,导致右胳膊截肢,根据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的赔偿加起来最多应该理赔多少(他工资4000元/月),最少应该多少呢?如果要继续留在单位工作,有何相关待遇? 补充:鉴定为三级工伤。
我在这个月10号上午9.20分左右在工地上班时,被钢筋把脸打伤,缝了四针,医生说要五天后才能拆线,拆线前不要上班怕生水和汗水让伤口感染,请部专家:我这算得上工伤吗?能不能评级,这五天不上班能不能向老板要工资?
各位律师好,我在2010年3月27日在车间被机器把右脚压伤,导致右脚踝骨碎裂,小腿骨和漆盖骨裂开,2010年11月2次手术后,向公司要求赔偿,公司不给予赔偿,2010年我向劳动局申请工伤,现在已经劳动能力鉴定了,要公司盖章,公司以找不到董事为理由不给盖章,我该怎么办,还有我可以拿到多少赔偿,请各位给我们农民工个法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