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在遇到这样一个案子 以前一个下面机构的领导将我们公司告上法庭 说当时机构费用不够 他借给机构一万多元钱 出具了一张借条 :“今欠到 朱经理费用单款人民币xxxx元,付款单位 xxxx 经手人 xxxx 2005年11月29日”并盖有财务专用章 当时一审开庭的时候我因为车抛锚了没有赶得及去 于是法院缺席判决了 现在我要写上诉状 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写 想请教一下 如果可以 能帮忙简单写写就更加感谢了 我们公司现在不承认有这笔费用,账上没有
只上交上诉状,未缴纳诉讼费,未开庭,法院是否可以判决?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提起行政诉讼被县法院判决败诉,因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但是没有缴纳诉讼费,后来经过考虑感觉法院与行政单位官官相护,不想再浪费钱,就决定不再起诉,可就在这个时候收到了中院的维持原判的判决书,请问是怎么回事。 我应该怎样处
我与原告的父亲合伙开办公司,因一直未分红算账,几年前我在公司借了62500元自用,并分别写借条50000和12500,日期为同一日。现原告父亲将欠条(因两套账目,未入公司帐)给其儿子起诉,现一审已驳回,原告提起上诉,请朋友们看下二审会怎么判决,谢谢 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称:2005年2月24日被告先后向我借款五万元
一审判决7个月了,律师说被告邮寄了上诉状,并有存根,可法院没至今没通知我
一审判决7个月了,律师说被告邮寄了上诉状,并有存根,可法院没至今没通知我。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我在被起诉抚养费的案件中,法官在调解和立案调查过程中,明知我一次性支付不起六年的抚养费,但在判决时还是为了法院的内部规定判决了我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万元。当时拿判决书时,我提出的意见就是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要求分期支付。但法官告诉我可以到执行时协商(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是和原告方协商,法官在
简易程序判不离的案件,上诉判决需等多长时间?(当庭已宣判离婚,仅孩子抚养费有争议。)
简易程序判不离的案件,上诉判决需等多长时间?(当庭已宣判离婚,仅孩子抚养费有争议。)
一个案件已判决,被告不服,但已过了上诉期,可否另行起诉? 如果另行起诉,已生效的判决是否会继续执行(甚至申请强制执行)? 另行起诉 和 申诉 有什么区别 选择哪个好点呢?
请问一审判决离婚案件里未作判决的共有财产上诉时是否可以请求。
RT,一审中对部分如薪金收入等未作判决(诉请中确实未明确提出),这部分薪金是否应该法院依职权在判决离婚时做分割呢?如果判决离婚,但是这部分共有财产未作分割,在上诉中是否可以请求发回重申或依法直接判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