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单位上了几十年的班,现在已经退休了。 去年由于我家现在住的房子需要拆迁,父亲就向单位购买了集资房。 2010年6月已经交了第一批的钱,6万元。按照工龄排号选房,我父亲排在73号,房子于2011年年底这样得,现在准备要交第二批钱。但是,我父亲与2010年12月底因心肌梗塞突然去世了。现在单位就是说这个集资房不能给我们了。叫我们拿缴费单子去退钱。 我想问一下,像这个情况的话,我们还能不能拿到集资房。 我家一共四口人,只有我父亲是在单位里面的!我们都不是那单位的。 期待律师的回答!
就说要是买一套集资房 可是你本身不是里面的员工,现在有个渠道,你可以和那个公司签订一个假象合同,关系是成立,只是走个形式, 竣工后 房子成立么
我是一名武警,97在单位搞集资建房时,我出了两万元的集资款(有收据),98年我转业,99年左右部队的房子修好,并给了我钥匙,03年我离婚房子给前妻住;04年我在地方买了经济适用房。 自05年起原部队要求我退房,说我在地方买经济适用房违反国家规定,并给组织、单位发函要求我退房。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原部队,是
甘某,今年在本县水利局职工杨某手中购买了一套二手集资房。(杨某9年前以5万元向单位非全额集资,手中无有效证件)。双方签订了一份集资房转让协议并到杨某的单位盖章签名。我想请问: 1 这份协议合不合法 2 如果今后政府征用或单位拆迁有没有风险,我能不能得到赔偿?3这样的买卖协议要这样写?
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看好一套房子,属于一个事业单位的集资房,双方商定总价27万,当时交了7万,剩下的余款在11年1月底交清,现在准备交款,不知道怎么写这个协议,主要是他这个房子没有产权证,担心以后出问题,比如产权问题,或者是拆迁补偿的问题,所以,请哪位律师帮我写一写。谢谢了。
我是达县平滩乡十村村民,我们这里从去年开始修马家到平滩的路是全村的人都出了70元一人,修乡里到村里的路也出了钱,现在又说要修我们家旁边的那条路又要收钱,,,请问这合法吗?属于合理收费吗?
本人刚到无锡,暂时从事玉福祥销售工作,主要是上街对老人进行业务拓展,游说投资,并许诺15%的年利润返回本金,且有售后合同。我想问下这算不算非法集资,如有可能,能否帮调查一下?另这样的民间融资需要哪些手续和契约要件才合法?速度求教,谢谢!
我有一套房子面积是40平米,是1994年集资的,当时是按照市场价集资的,现在要拆迁了,现在是清真寺管理,只给6万元的补偿,在2005年又给我们签了一份租赁合同,请问这合理吗.这份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我能不能和开发商在进一步进行交涉关于赔偿问题谢谢
大家好,我于2000年购买以任某的名义购买任某单位集资房一套,关于签订的买卖合同有2点想要咨询大家。 第一个问题 签订的合同书条款中第六条规定 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收回该房产,除退还乙方购房时所交的全部房款以外,加罚房款市价的30%。第八条还规定,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公证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例
我们公司是股份制的餐饮企业。每开家新店就会向员工售卖餐厅的股份。餐厅营业后,每月会按照投的股份点数分钱。但是投资餐厅时,公司并不是开正式的股权书。而是一张连公章都没有的收据(收据上盖有一个现金收讫的章)。并且规定如果员工离职则股份强制收回,收回的方式是:如果投店的本钱已经收回则一分不退,股份直接归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