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自离?需不需要赔偿对方损失?是今天签订的合同,但是明天不想去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合同上面没有什么特殊约定、只写了“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应赔偿的数额”。我今天是第一天上班、没有出现任何错误。
用人单位单方面无合法理由辞退未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您好!我朋友在一家个体餐馆当厨师,因为是小型的,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有事请假半天回来超过请假时间,老板就告诉他不用去上班了,然后让他拿工资走人。但是当他去拿工资的时候,不但没有结到工资,连押金也没有拿到,老板就说他偷了老板的银行卡。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
工作四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双倍赔偿,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
我于2010年5月13日在新公司入职,离职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和出差的差旅费,直至今天才结清我所有费用,离职后答应赔付我双倍工资,今天人事经理告知公司不批准赔偿双倍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我上班的是黑龙江总公司的浙江办事处,如果打官司是不是要起诉黑龙江
我自2008年8月25日在XX单位工作至2010年8月13日止,期间任保管职务。2010年8月13日下午因发补助时我有异议,厂长XX便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我的人格,我要求到公司找领导解决,在得到XX同意后我便离开。期间我有给单位负责考勤的领导打电话请假,也得到同意。谁知好不容易找到相关领导,他们以没时间为由,让我找XX解决。8
朋友于2010年8月份入职于深圳某广告公司,任客户服务工作,试用期工资3000(转正后同3000)。转正时该公司并未要求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老板答应薪水于11月起涨至3500。 2010年11月22日,老板突然以“公司业务量少”为由,要求朋友即日离职,并现金支付了11月薪水3500元(社保后3404)。 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
朋友于2010年8月份入职于深圳某广告公司,任客户服务工作,试用期工资3000(转正后同3000)。转正时该公司并未要求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老板答应薪水于11月起涨至3500。 2010年11月22日,老板突然以“公司业务量少”为由,要求朋友即日离职,并现金支付了11月薪水3500元(社保后3404)。 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
员工工作5年,每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累计五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现在企业可以不再与该员工续签吗?
我在公司上班已经两个多月了,虽然是试用期,但是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公司说要精简人员,无故把我裁了,需要索取赔偿吗? 事情比较突发。没有提前通知
公司在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提前解约双方要赔偿违约金的条款有效吗?
我因故想离开现公司,但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在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后,人事部门说要我赔偿5万元,因为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写这一条,所以想确认我是否要赔偿给公司,如果不用赔但是公司不给我办理手续,我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