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晓东,系陕西省宝鸡岐山县县故郡乡独山村5组人。我父亲叫张来来,现年56岁,2009年7月24日凌晨4点30左右,在关中公路环线故郡乡至岐山县城段,我父亲遇车祸身亡,肇事者逃逸,我父亲已于2009年7月28日安葬。事后岐山县交警大队进行相关调查取证,但是没有给我们任何处理结果。他们将责任一推再推,到现在也无人问津了。 之后我听说岐山县交警现在办理案件需要我们自己掏钱,否则就不给办理此案件,交警大队动不动就说下去查案件也需要经费,汽车需要油钱,办案人员也需要补助等等。岐山县交警大队现在让我们自己在乡下查询搜寻案件线索,您说光靠我们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怎么能够抓住凶手? 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的一个朋友(未满18周岁)在外地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并带一人,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后逃离现场后(一个行人受轻伤)又与另一辆轻型小汽车相撞.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重伤人是我朋友的同学也就是摩托车后座上的人). 现在事故以定: 1.重伤人 我朋友付70%的责任,轻型小汽车付30%的责任; 2.轻伤人 我朋友付全部责任. 3.
无照肇事逃逸,导致被撞的车辆轻微受损,且无人员受伤.该如何处理? 当时肇事车辆的行车路线是正确的,车速大约30Km/h,被撞车辆突然从左前方转弯超车,因来不及判断并执行,所以撞上. 因司机属于无照驾驶,欲私了不果,便强行逃逸. 对于这样的事故,法律上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的轻微责任甚至是无责任方,将交通事故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受伤孕妇送往医院救治,慌忙中只告诉对方去医院,但没有给对方留下联系电话,我方属交通肇事逃逸吗? 交警部门审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不合理。
2010年5月12日晚21:05分,海安县墩头镇居民陈宝兰68周岁, 由东向西步行推车而行,经过一条由南向北的204国道与东西公路相交的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货车撞倒,从发事现场看,人力三轮车倒在了人行道斑马线上(公路中线的东侧),人撞到离车8米远处东北角,当场伤亡。 货车驾驶员开车撞死人后停车,副驾
2010年5月12日晚21:05分,海安县墩头镇居民陈宝兰68周岁, 由东向西步行推车而行,经过一条由南向北的204国道与东西公路相交的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货车撞倒,从发事现场看,人力三轮车倒在了人行道斑马线上(公路中线的东侧),人撞到离车8米远处东北角,当场伤亡。 货车驾驶员开车撞死人后停车,副驾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被悬赏缉拿后车辆所在的保险是否还理赔??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司机开车逃逸,第二天被公安机关悬赏15000元缉拿到案。 1.车辆所在的强制险(第三责任险)和车辆全保险(机动车辆商业险)保险公司是否还理赔。 2.如果向被害人及其家属多出点钱进行赔偿,达成了家属的谅解,法官在量刑上是否能取保(再找人到法院活动一下),各位律师按以往办案的经验看,是否能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