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通过村民大会承包耕地6亩到今年到期了,其中一亩田是村里一位村民的口粮田,她要求收回,但是我说她之前弃田不交税已经不具备土地经营权,归村里的集体耕地,既然村里是通过村民大会把土地承包给我们家,要收也是通过村委会收回归村委会所有。现在的情况是她自己不找我们收田是村干部出面收田,照我这么说,听起来村干部收田,到期了也应该。但是我们村里的田都是村民自己掏钱承包的,都是统一时间承包,到期也应该统一到期,统一收回,为什么只收我家的那一亩田,别人的不收。要是这种情况,官司胜算有多大
双方之前说有口头协议,现在李家要收回土地,之前张家是在那块地起房子,现在推到重建,李家就来闹 说要要回土地,李家是有土地经营承包证,张家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李家是4月28日向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作出受理于6月8,张家一直不同意存在纠纷,所以在他的答辩书是坚决不同意调解,我们镇政府的受理时间太晚了,现在王家一
我在1984年与村小组签订了承包,在1998年村委会未经我同意且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给了第三人,从1998年我便一直找村委会反应为获解决,请问:我的纠纷是否适用现在的,否则有那些法律法规可以解决?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告村委会吗?谢谢.
你好,1994年,土地承包0.7亩地归我家所有,承包土地明细登记表明确划分了界限,因所承包地上方有他人一座坟墓,坟墓前距所承包地有三丈左右,村委会在处理分地这件事上没有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上的明确划分界限处理,而是以他家坟墓所在地来划分土地,把原属于我家的土地处理给他家,因此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请
您好!甲方通过委托人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乙方又将土地转给丙方,但是乙方与丙方之间没有合同。现甲方将丙方上高与法院,法院的判决是:乙方与丙方虽然无合同但是委托人知道这件事,因此判决甲方败诉,我想问的是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这种情况是以合同为准,还是委托人的口头为准,或者有关公证处为准?
大学毕业后户口从学校迁回原籍农村成为非农户口,之后在城市买房后又从原籍农村迁到城市落户,在原户籍销户后,我原来在农村分到的土地还能享有使用权吗?现在国家政策是不是已经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统一称为居民户口了?是不是在城市买房落户后,按30年不变的土地政策,我依然可以享有原籍农村分到的土地使用权吗?盼回
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农村成为非农户口,但现在我购房落户城市后,原籍户口已销户,我依然可以继续享有之前农村分到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吗?现在村里以本人户口已迁出落户城市为由要收回之前分给的土地重新分包给他人,盼回复,谢谢您!
2003年大学毕业后户口从学校迁回农村原籍成为非农户口(现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取消统一称为居民户口),2006年村里分配土地分得8分地交由哥哥代耕种,本人一直在城市里公司打工,并于2008年购房后又把户口从农村原籍迁到了城市落户,2009年村委会出台规定说对于公务员、退休人员、户口迁出不在本村人员土地收回,于是本人土
1997年甲乙口头约定,甲将其房租和所分地一并出卖给乙,当时市价2900元,后来甲外出打工。但土地使用证一直是甲的姓名,并未更名。土地一直由乙耕种直至现在。现甲欲耕种土地,想向乙要回土地,问甲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乙又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