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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农村承包土地纠纷*

民事农村承包土地纠纷* 2003年大学毕业后户口从学校迁回农村原籍成为非农户口(现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取消统一称为居民户口),2006年村里分配土地分得8分地交由哥哥代耕种,本人一直在城市里公司打工,并于2008年购房后又把户口从农村原籍迁到了城市落户,2009年村委会出台规定说对于公务员、退休人员、户口迁出不在本村人员土地收回,于是本人土地被收回,村委会重新分配给了村里一户人家刚出生一个月大的二胎娃,但现在村里退休人员联合起来说国家政策规定土地承包使用权30年不变,村委会之前的规定才分配几年就收回土地明显违反了国家土地政策,于是村委会又重新把已收回退休人员的土地返还给了退休人员。既然这样土地承包使用权30年不变,退休人员的也得到重新返还了,本人的也应该得到重新返还,但当向村里那家二胎娃索要回之前分给本人的土地时,村里那家二胎娃依然以之前村委会出台的规定对于公务员、退休人员、户口迁出不在本村人员为由把我起诉到法院说强占他家的土地(若还按此规定起诉我,那为何退休人员的土地村委会又重新返还给退休人员了呢?这不是与之前的规定矛盾了吗?可以看出此规定只是村委会自己口头说了算而已,随时都可以自由变动),情况就是这样,请问我依然可以重新拿回之前农村分到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吗?(注明:我们村以前属于农场性质,之前的退休人员也有国企待遇一样的退休金,但现在已经改制变成了社区村委会),盼回复,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禹路莎拉20……(云南)
提问时间:2015-11-0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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